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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科科技转让子公司股权不顺 受让方尚未付完款

    每经网 2014-02-11 08:41

    早在2013年12月,朗科科技(300042.sz)就已与广西巨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正电子)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将其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朗科)100%的股权作价2.31亿元转让给巨正电子。如今,距合同签订已经过去一个月时间,但遗憾的是,朗科科技仍有近亿元转让款未能按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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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记者 唐强 

    早在2013年12月,朗科科技(300042.sz)就已与广西巨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正电子)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将其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朗科)100%的股权作价2.31亿元转让给巨正电子。

    如今,距上述合同签订已经过去一个月时间,但遗憾的是,朗科科技仍有近亿元转让款未能按时收回。今日公司公告,截止2014年2月7日,公司收到巨正电子1.1亿元股权转让款,尚有9100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收到。

    1月6日,朗科科技收到了巨正电子3000万元定金,并于1月1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根据合同的规定,巨正电子应当于2014年2月7日之前支付给公司2.01亿元股权转让款。

    显然,巨正电子并未完全执行合同。对此,朗科科技解释称,为简化结算过程,巨正电子向公司发出了《关于股权交易款结算的申明及承诺函》,允许公司将剩余的9100万元股权转让款直接从广西朗科银行账户(含募集资金专户)调回公司冲抵剩余的股权转让款。但公司董事邓国顺、董事王荣、独立董事钟刚强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反对的理由是:9100万元股权转让款应当由巨正电子自行支付,而不应当由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支付;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账户上的9100万元资金包含了超募资金,动用超募资金需履行相关程序。

    实际上,早在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时,上述三位董事对就已投出了弃权票。弃权的主要理由为:《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可能不利于公司未来的知识产权运营。需要关注的是,邓国顺还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原董事长,曾多次对朗科科技相关议案投下反对票和弃权票。

    而对于尾款问题,朗科科技表示,此前由于正值春节期间,巨正电子相关负责人在国外,无法取得联系,公司正在进行协调沟通催促款项到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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