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王雅洁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王雅洁 发自北京
昨日(2月10日),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召开。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国家卫计委获悉,将尽快启动实施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2014年内,编制完成《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 (2015~2020年)》,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严格控制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坚决制止公立医院相互攀比、盲目扩张等现象。
同时,由国家卫计委监管的新农合,亦迎来新的进展。“将儿童的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纳入到大病的保障范围。”国家卫计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姚宏文当天透露,接下来将推进新农合基金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完善疾病的应急救助制度,做好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制度的衔接。
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大型公立医院一直在新医改过程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
国家卫计委敲定的2014年医改工作重点中,首要任务即是“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卫生经济学教授李玲曾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公立医院很难“啃”,八成以上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难点也集中于此。
近期,国家卫计委将出台《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及其配套文件,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推动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绩效评价等制度,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
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既有成效基础上,将尽快启动实施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确保每个省份至少有1个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并摸索出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在诊疗体系的推进上,国家卫计委将抓紧制定分级诊疗办法,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建立上下联动、对口支援、增强能力、签约服务、利益引导的机制,在部分城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发挥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体制机制优势,引导优质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向基层下沉,深入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建立城市医生下基层长效机制、提升县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全科医生与居民签约服务制度,发挥医保差别化支付的撬动作用,用利益杠杆把病人引向基层。”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早在两年前,全国就已经有18个省份311个县(市)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面启动,中央财政则按每县(市)300万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新农合大病保障扩容
此外,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迎来扩容。
根据国家卫计委安排,2014年在继续巩固原有20个大病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和尿道下裂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
接下来的目标是,在提高基本医保制度保障能力的基础上,新农合参合率要继续保持在95%以上,同时完善筹资机制。
政府补助标准则将按“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继续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左右,在总结评估基础上,全面推开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新农合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开展跨省就医结报试点。
同时将“进一步加强新农合管理,有效防范和严肃查处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姚宏文当天透露,接下来将推进新农合基金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完善疾病的应急救助制度,做好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制度的衔接。国家卫生计生委还要求各地须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根据相关统计显示,目前,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的重大疾病已达22种。具体包括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塞、血友病、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各地新农合对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内相关病种的实际补偿比例原则上应当达到本省(区、市)限定费用的70%左右。
对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新农合大病保障之间的关系,国家卫计委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姚建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大病保险政策是以参合(保)群众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作为报销标准,而新农合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是以病种作为切入点,在操作方式上有所不同。
除了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的扩容,《卫生法》立法进程亦将提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2014年,国家卫计委将配合做好《执业医师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控制吸烟条例》等制定或修订,加强部门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建立人口健康政策法规评估系统,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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