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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不再看身份

    新华网 2014-02-09 09:23

    专家指出,这一决定在解决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问题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将来建立统一的国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打下了基础。据了解,目前已有15个省份先行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新华网北京2月8日电 (记者徐博 周蕊 韩洁)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的城乡居保制度,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持基本一致。

    专家指出,这一决定在解决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问题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将来建立统一的国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打下了基础。据了解,目前已有15个省份先行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上海社科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苏云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意味着我国将开启消除户籍和“身份”所带来的养老保障差异的进程,并通过顶层设计打通两个制度,对我国居民的基本养老需求进行“兜底”设计,有利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镇化进程,也为将来建立统一的国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打下基础。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此次从制度上统一非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体现,旨在推进养老制度逐步走向城乡统一。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从财政角度为推动这一改革作出部署,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集体助、政府补的方式,中央财政按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林闽钢认为,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是统筹城乡养老制度最容易的突破口,由于标准相似并轨相对容易。当前将二者并轨有助于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为下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体系并轨,最终形成更加公平的国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铺垫。

    胡苏云认为,未来我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或将借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政府统筹的方式,对不同“轨道”上的养老保险都采用基础养老金中央政府统筹,加权部分由地方、企业、个人等自行进行选择,在构建一个全国统一的水平差距不大、相互衔接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养老保障体系。

    原文链接: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40208/1707181514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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