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王屹) 力帆股份27日董事会决定,对参股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式由成本法变更为权益法。公司表示,该变更是合理的,能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对重庆银行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情况。业内人士指出,该变更将直接导致力帆股份2013年业绩大幅增长。
资料显示,2003年6月至8月,力帆股份共支付1.51亿元通过增资及收购的形式获得重庆银行1.51亿股股份,后经过历次缩股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后,截止2013年10月,公司持有股数约1.30亿股,占当时重庆银行股本比例约6.41%,为第六大股东,力帆股份一直对其按成本法进行核算。
今年11月8日,在重庆银行H股上市仅三天,力帆股份公告称,其境外控股子公司通过香港联交所二级市场陆续购买重庆银行的H股1.39亿股,耗资约8.32亿港币,约占重庆银行发行后总股本的5.17%。这样截止12月,力帆股份与力帆国际合计持有重庆银行约2.69亿股股份,占比约9.93%,为重庆银行第三大股东。
对于此次变更会计核算政策,力帆股份解释,“公司目前稳定持有重庆银行9.93%的股份,且派有董事会成员,直接参与了董事会的运作,虽对其不具有控制,但对重庆银行的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的相关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变更会计核算方式对公司业绩有何影响?某注册会计师告诉中国证券网记者,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所实现的投资收益与参股企业利润无关,仅在收到被投资企业现金分红时才能体现投资收益;而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则可按照所投资的股权比例享受参股企业所实现的净利润。
根据力帆股份自家测算,公司变更会计核算方式,根据重庆银行已披露的2013年半年报,公司2013年半年度净利润与未变更会计核算方式相比将增加约1.41亿元。据此合理预测,公司全年度预计净利润与未变更会计核算方式相比,增加值占其净利润的比例将有可能超过50%。
据查阅,重庆银行2012年实现净利润约19亿元,若按20%的银行业平均增速测算,2013年其净利润可达约23亿元的水平。假设重庆银行仍延续2012年利润分配方案10派0.7元(含税)算,采用成本法核算,力帆股份只能分到1883万元(含税)的红利;而采用权益法核算后,力帆股份则将按9.93%的股比坐享2.28亿元的投资收益。假如公司其它主营业务保持不变,那么公司2013年净利润将由此劲升58.46%!
http://ggjd.cnstock.com/company/scp_ggjd/tjd_bbdj/201312/28621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