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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上海总部:上海自贸区大部分金融支持措施争取3个月落地

    中国证券报 2013-12-04 08:52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3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的意见》中的金融创新政策将服务实体经济,大部分金融支持措施争取用3个月时间落地实施,用1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管理模式。

    张新表示,自贸区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等举措指向自贸区金融创新,最终将服务于自贸区实体经济,避免自贸区在享受创新金融举措之后,其肩负的发展实体经济、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历史使命不断弱化,成为金融的特区。在找准出发点和落脚点之后,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可以大胆创新落地实施,上海地区金融外汇等机构可根据央行的规定,创新为自贸区金融提供服务。

    针对上海自贸区金融支持政策是否仍需要等细则公布之后才能落实的问题,张新表示,《意见》的大部分条款如跨境人民币业务、外汇体制改革、自由贸易账户设立已基本成熟,可以立即实施。还有一部分需制定细则后在全国率先组织实施,如利率市场化。部分市场影响较大的措施需制定细则后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审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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