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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过会企业新股发行计划本周上报 必须保证质量

    中国证券报 2013-12-03 08:48

    中国证券报记者2日获悉,相关部门近日召集全部已过会83家企业的主承销商开会,部署已过会企业新股发行工作,要求这些企业在本周内上报新股发行计划。

    已过会企业新股发行计划本周上报必须保证质量

    中国证券报记者2日获悉,相关部门近日召集全部已过会83家企业的主承销商开会,部署已过会企业新股发行工作,要求这些企业在本周内上报新股发行计划。有投行人士预计,准备在明年元旦前后获批文的企业须在今年12月20日前补充材料并上报。监管部门强调,不准为赶时间牺牲信息披露准确性。

    “会议再次强调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方向。监管部门不会控制发行节奏。”投行人士透露,按照相关规定发行人及投行需进行修改招股说明书和老股减持方案等工作,“监管部门提醒我们时间很紧。估计大家会马上行动起来。”特别是国企发行新股涉及国有股减持和社保转持等问题,相关部门审批需更多时间,发行人及投行需尽快推进上市事宜。

    由于在明年1月后发行新股面临补充年报信息等问题,已过会企业新股发行计划须本周上报,以明确是选择明年1月发行还是选择在补充年报信息后延后发行。投行人士预计,如有过会企业预计在明年元旦前后获核准批文,需在今年12月20日前补充材料并上报。

    按照相关规定,一旦发行人业绩变脸或发行方案存在问题,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将受严厉惩罚。多位投行人士和拟上市公司人士表示:“必须保证质量。”在会议上,监管部门人士强调,接下来在发行上市过程中的所有流程务必遵守相关规定,文件须留底稿备查,不能为赶时间牺牲质量和信息披露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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