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昨日晚间称,土地增值税征管力度是逐步加大的,近日引起社会关注的有关人员对欠税的巨额推算,方法是不正确的,对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存在误解误读。
国税总局:
房企欠税系误读
⊙记者王雪青于兵兵○编辑吴正懿
房地产企业欠缴土地增值税问题得到权威部门的回应。
国税总局昨日晚间称,土地增值税征管力度是逐步加大的,近日引起社会关注的有关人员对欠税的巨额推算,方法是不正确的,对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存在误解误读。
中国房地产协会昨日下午召开座谈会,就媒体报道再度提出质疑。全联房地产商会则发布一份声明称:“我会已决定联合有关机构,彻查相关房地产企业纳税情况,并将尽快将调查结果公之于众。”
巨额欠税推算系误读
根据国税总局公布的数据,2007年,全国土地增值税收入同比增长74.3%;2008年增长33%;2009年增长33.9%;2010年增长77.6%;2011年增长61.4%;2012年增长31.8%;2013年1-10月组织收入2710.78亿元,增长22.2%。“由此可见,土地增值税征管力度是逐步加大的,近日引起社会关注的有关人员对欠税的巨额推算,方法是不正确的,对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存在误解误读。”国税总局表示。
据国税总局介绍,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分两类:一是必须清算的情形,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二是税务机关可要求清算的情形,包括已竣工项目转让面积超过85%、或虽未超过85%但剩余面积已出租或自用的;取得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纳税人注销登记的。在项目达到清算条件后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得出房地产项目实际应缴的税款,与预征的税款比较后,多退少补。
同日,针对房企欠税问题,中国房协26日下午召开座谈会。中国房协副会长朱中一表示,据中国房协统计,2005年至2012年期间,A股上市房企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各年度平均毛利率依次为26.01%、28.71%、33.78%、36.46%、35.47%、37.79%、39.92%和33.37%,“上市公司的毛利率一般要高于非上市公司,这与媒体报道的55.72%的毛利率有差距,由此推算出的3.8万亿元的土地增值税也不太准确。”
后续将完善制度加强征管
实际上,正如本报昨日报道,尽管“欠税”一说难有依据,但这也折射出房地产行业“普遍预征,清算缺位”的现实。多位业内人士亦向上证报记者表示,按照高层表态,今后税务部门可能严格清算土地增值税,会对房企现金流产生较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国税总局昨日的回应,坦承了目前在征管过程中的困难,同时明确了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的态度。
国税总局表示,目前土地增值税征管的困难和压力主要反映在:由于房地产行业经营情况复杂,土地增值税税制设计也比较复杂。土地增值税清算需要审核大量跨若干年度收入、成本和费用情况,税收征管难度大并容易产生执法风险。
“下一步,税务总局将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国税总局称,推动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严控核定征收,防止税款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