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被指超适应症推广和商业贿赂 强生认罚22亿美元

    2013-11-06 00:47

    每经编辑|每经记者 王霞 发自上海    

    每经记者 王霞 发自上海

    昨日(11月5日),据外媒报道,美国司法部声明称,强生公司将支付超过22亿美元罚金,以了结对其违法销售药品和向医生及药商提供回扣的刑事及民事指控。据悉,这是美国医疗保健行业第三大罚款。

    至于此次事件是否涉及中国市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强生中国发去了采访要求,但截至发稿,强生方面并未直接回应,仅表示“尚在等美国总部确认”。

    从指控内容来看,强生及其子公司杨森制药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强生未按照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许可的用途,将维思通销售给老人、儿童和残疾人;二是强生为全美最大的处方药分销商全护公司提供数百万美元回扣,用于推销自己的药品。

    据了解,此次罚款包括4.85亿美元刑事罚款和向美国联邦及州政府支付的17.2亿美元民事罚款。涉及的药物包括精神分裂症治疗药物维思通,抗精神病药物芮达,以及心脏病药物奈西立肽。

    美国司法部指控,至少在1999年~2005年,强生曾对维思通展开核准批示外使用的营销活动,如可控制老年痴呆症患者的攻击性和治疗儿童行为失调等病症。这种营销活动导致美国政府保险计划向不受保的索赔请求支付了数亿美元。

    记者了解,维思通和奈西立肽均在国内有售,并且是各自领域的畅销品种。

    “从现在的消息来看,强生此次的了结案主要涉及超适应症推广和商业贿赂。实际上,这也是不少外资药企被罚款的原因。”一位医药营销人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实际上,近年来与此次强生案件类似的事件不在少数,因超出说明书外营销的 “超适应症推广”,跨国药企频现巨额赔付案例。罗氏、辉瑞、礼来等国际制药巨头都有过超适应症用药被罚的先例。

    据前述营销人士的表述,“超适应症推广”如同商业贿赂一样,已经成为潜规则,并且也给企业带来巨大利润。

    值得注意的是,强生此次22亿罚单中,涉及的部分原因就是贿赂医生。而其贿赂医生是否涉及到中国市场,强生方面并未给出直接回应。

    目前,反商业贿赂事件对医药企业影响不小。从外资药企公布的三季度业绩来看,受此影响,外资药企在华市场销售严重受挫或表现不如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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