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首批试点民营银行有望明年初“落地”

    中国证券报 2013-11-05 08:39

    记者近日获悉,相关各方已就民营银行试点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可能包括:将给予民营银行有限业务牌照……

    服务小微企业受“青睐”

    业内人士介绍,关于民营银行设立细则最终方案仍在研究和讨论中。

    权威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在开展首批试点时,有关部门可能将给予民营银行有限业务牌照。这意味着,民营银行开展业务的区域可能会受到限制,即只能在一定区域内开展相关业务,不可在全国范围内开设分支网点等。有关部门对民营银行的资金规模、每笔贷款额度等可能会有所要求。在存款准备金率和不同类别贷款计提比例方面,民营银行可能也会与普通银行有所区别。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预计,民营银行在试点初期数量不会太多,那些业务定位于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金融服务较为薄弱领域的民营银行,将最受监管部门“青睐”。

    东方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金麟认为,民营银行的希望之光在于能否带来新的商业模式,业务模式缺乏创新的民营银行将很难有效“突围”。他认为,未来商业模式差异化的可能性来自于三个方面。第一,银行既有模式内的差异化。海外银行业还有很多成熟的业务模式尚待中资银行学习和模仿,例如消费信贷、交易型银行等。第二,依托于实业资源的跨界竞争。核心企业在整合产业链金融资源、提供产业链金融服务等方面具备资源禀赋和协同效应。第三,互联网金融2.0的探索。大量互联网平台企业在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具备协同效应,因此不论在支付还是小微贷款、消费信贷方面都将带来新的商业模式。

    配套制度亟待出台

    业内人士表示,民营银行之所以“千呼万唤难出来”,还源于包括存款保险制度、金融机构破产退出条例在内的一系列配套制度尚未出台。郭田勇认为:“只有存款保险等配套制度出台后,民营银行推进才会进入加速期。监管层希望通过试点方式推进民营银行发展,为进一步开放银行业门槛提供政策依据。”

    此前,不少银行业内人士认为,在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大背景下,民营银行生存有问题。民营资本与生俱来的逐利性、民营银行服务中小企业带来的经营不确定性等,使民营银行“一出生”就具有更高风险。

    多数专家表示,长期以来,我国以政府信用为银行和存款者提供担保,即实行“隐性”存款保险制度。随着金融业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亟需尽快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一方面,存款保险机构对参保银行负有支付责任,它们有动机监督银行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存款实行限额保险,储户“用脚投票”的市场行为可增强银行经营审慎性,能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存款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等相关配套机制在加速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马德伦近日透露,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已基本完成,即将推出。当前的核心问题是设定存款保险额度。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预计:“存款保险制度、同业大额可转让存单将很快推出,金融机构破产退出条例会同步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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