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贺文婷 发自广州
在岭南集团入主后,东方宾馆(000524,收盘价6.66元)的投资者迎来的不是优质资产注入,反倒是岭南集团欲开发酒店,与上市公司“打擂台”。如此举动,自然不被东方宾馆的投资者所允许。东方宾馆不参与开发的议案在股东大会上被否决。近日,东方宾馆证券事务代表吴旻近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公司将择日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对参与投资大角山酒店项目的议案进行表决。该议案一旦获得通过,东方宾馆方面则必须接手和推进对该项目的投资事宜。
将重新表决投资议案
去年10月,东方宾馆控股股东岭南集团以1.025亿元竞拍取得位于南沙区南沙街大角山公园内的旅馆业用地块,地块面积为34313平方米。此后,岭南集团出资设立了大角山酒店。后者注册资本为1亿元,欲将上述用地规划用于建设园林风格的会议度假酒店。由此,岭南集团将与东方宾馆构成同业竞争。吴旻对本报记者表示,公司对于这一点从不否认。
两个月前,东方宾馆召开今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不参与投资大角山酒店项目进行表决,会上小股东否决了该议案。
据了解,许多中小散户对于东方宾馆迟迟未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早有不满,特别是岭南集团曾在两年前启动资产重组后又戛然而止。一旦此次投资大角山酒店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东方宾馆方面则必须接手和推进对该项目的投资事宜,那时,岭南集团或将面临两难境地。
据吴旻介绍,公司在进行一些基础准备工作,比如项目评估和决定项目的参与方式后,将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对投资大角山酒店项目的议案进行表决。不过,具体时间现在还未知。而此时距离岭南集团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约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已不足4个月。
同业竞争引小股东
2009年,作为东方宾馆的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将越秀集团所持东方宾馆股权划转给岭南集团,岭南集团分别直接和间接持有东方宾馆14.36.%和37.19%的股权,为后者的实际控制人。当时岭南集团曾承诺,“对于新建或存在收购可能性的该类酒店项目资源,岭南集团将优先推荐给上市公司”。
2012年底,岭南集团拍下地块后向东方宾馆发出意向函,提请东方宾馆研究是否行使对南沙酒店项目资源的优先权。但东方宾馆董事会决定不参与投资该项目,理由是“认为投资大角山酒店项目存在投资大而影响公司现金流、项目运营初期连续亏损而降低公司利润以及公司可能长期无法收回投资等一系列问题”。公司预计,该项目将连续亏损7年,第一年亏损约3000万元。
财务数据显示,2012年全年东方宾馆实现净利润2938万元。据公司预计,投资大角山项目很可能实现连续亏损,这将对公司业绩造成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作为控股股东,岭南集团很有可能利用其控股身份施压上市公司放弃对该项目的投资。
7月12日,东方宾馆公告,在公司不参与投资该项目的情况下,岭南集团投资开发该项目不违反《收购报告书》中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由于本次关联事项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东方宾馆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值的5%,2013年8月,东方宾馆召开今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不参与投资大角山酒店项目进行表决,该议案最终未获通过。从东方宾馆发布的决议公告来看,由于关联方岭南集团回避表决,最终投否决票的都为公司的小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