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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鄂情6000万拉斯维加"赌局"大起底:无视多次警告

    中国证券报 2013-09-28 10:34

    目前,刘志波依然实质掌控着拉斯维加公司的资产,台北路72号项目相关协议短期内无法正常履行,湘鄂情不得不因当初盲目坐上拉斯维加“赌局”,而面对难以全额收回项目合作款的风险。

      正面临三方面风险

    “针对刘志波、徐莉涉嫌欺诈行为,造成公司6000万元损失的情况,我们还在和律师协商下一步举措。”湘鄂情(4.36,-0.050,-1.13%)证券部工作人员介绍,尽管在公告中表态将采取法律措施追究二人法律责任,不过目前并没有具体的进展。

    如今,摆在湘鄂情面前的不是让刘志波夫妻欠债还钱那么简单的事情,上市公司面临着三方面的风险。

    首先,6000万元合作项目款已被挪作他用,追讨难度较大。拉斯维加公司年审资料显示,2011年年底,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仅为6.51万元。也就是说,2011年年初,湘鄂情向拉斯维加公司支付了6000万元之后,刘志波方面就迅速将钱进行转移。

    湘鄂情也表示,若台北路项目相关协议无法正常履行,公司能否全额收回项目合作款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计提坏账准备。

    其次,湘鄂情对台北路72号地块的资产收购价格明显偏高。2011年1月签署的《协议书》约定,湘鄂情以1.29亿元价格收购台北路72号A、B两块土地50%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共6648.51平方米。也就是说,湘鄂情对该地块的评估总价为2.58亿元,而这个价格远远高于实际价值。2011年11月,法院曾发布一份委托土地房屋拍卖公告,台北路72号(拉斯维加会所)1-4层出让参考价仅为7378万元。

    郭庆柱和石爱华的代理律师袁艺表示,“现在,这块地大概值1亿元—2亿元。其土地使用面积约10亩,按照每亩1500万元测算,也就是1.5亿元。”

    第三,台北路72号地块开发合作难有定论。虽然湘鄂情确认郭庆柱、石爱华占拉斯维加公司95%股权,拥有绝对的控股权,但是,台北路72号地块的经营和开发主动权却不在二人的手中。

    “我们一直在主张对拉斯维加公司的权益,不过,人家根本不理你。之前,我们登报召开股东会,向工商部门申请,要求变更法人代表,但是由于刘志波仍然掌控着公司公章,上述申请一直没有被受理。”在代理律师袁艺看来,湘鄂情关于“不管股东内部有何争议,不能影响作为独立法人的拉斯维加公司依法对外签署的合同的效力和履行”的表述是有道理的。但是,拉斯维加公司自2007年以来一直处于刘志波的控制之下,郭庆柱、石爱华虽然有法律意义上的控股权,但是却无法左右企业的运营,更无法与湘鄂情进行合作。

    “6000万,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被坑了,员工要炒多少菜,端多少盘子才可以赚回?!”一位投资者27日气愤地表示:“管理层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失职渎职。我们投资者强烈要求,如果6000万无法追回,相关的损失应由孟凯及管理层全额补足,以重塑湘鄂情诚实厚道守信的‘情’。”

    湘鄂情回应,针对台北路项目的相关情况,公司将坚决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追究对方的责任,同时将尽最大努力追回这6000万。

    原文:http://www.cs.com.cn/ssgs/gsxw/201309/t20130928_4158163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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