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电能(0006)昨日宣布以股份合订单位(合订证券)形式拆售港灯,市场估计集资额在40亿至50亿美元(约312亿至390亿港元,或244亿至305亿元人民币),电能届时约持有港灯最少30%或最多不逾49.9%的股权。
9月28日消息,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李嘉诚继以商业信托形式出售大部分和记港口股份及放售百佳超市后,旗下电能(0006)昨日宣布以股份合订单位(合订证券)形式拆售港灯,市场估计集资额在40亿至50亿美元(约312亿至390亿港元,或244亿至305亿元人民币),电能届时约持有港灯最少30%或最多不逾49.9%的股权。对于有指此为“超人撤资”之举,电能发声明称,本次计划分拆港灯上市之纯粹一项商业决定,不应视为撤资。
电能表示,已向联交所申请拟以合订证券形式分拆旗下香港电灯在港主板上市,公司将于今年底前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建议分拆上市。高盛(亚洲)及HSBC Corporate Finance(Hong Kong)已被委任为联席保荐人。港灯在香港从事发电、输电、配电及供电业务,并爱予香港政府订立的管制计划规管。预期于分拆完成后,电能将拥有30%至49.9%已发行股份合订单位的权益,并将因而获得稳定的股息收入。
资金或收购海外项目
于建议分拆上市后,将根据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用作拨付向电能收购港灯的部分应付代价。派息政策方面,今、明两年拟维持至少与2012年度相同的股息分派金额。电能相信,分拆可以提高公司现有价值;而出售其于港灯的权益而收取的所得款项,将会为公司带来财政实力,可在全球能源行业领域物色收购目标。
电能承诺在分拆后,在香港的发电、输电、配电和供电业务不与港灯竞争,除非持有港灯股份少于30%,以及港灯合订单位不再在联交所上市。
就传媒查询长和系分拆业务上市是否撤资时,电能回应指,“今次电能实业计划分拆港灯上市之建议,纯粹是一项商业决定,不应视为撤资。”该公司又指,分拆港灯上市的计划是一项建议 ,现阶段不作进一步评论,又同时提醒市场,有关建议不一定付诸实行,须视乎联交所之批准、市场因素、董事会之最后决定及股东特别大会之结果,细节如订价等亦未落实。
最快圣诞前落实分拆
按现时的上市条例,港灯的合订股份最快可于圣诞前落实分拆上市。有分析认为,电能拆港灯上市后仍持有最少30%股份,未必为“撤资”,惟今次以合订股份方式分拆,港灯上市后的利润会100%派发股东,显示李嘉诚相信港灯发展已见顶,才会有分拆出售。而电能除可透过今次分拆套现大笔现金外,日后亦可在港灯派息中收取大量现金,故分拆与卖资产意思其实分别不大。
长建专注非能源项目
持有电能38.87%的长江基建(1038)预期可因港灯分拆而获得收益。在分拆完成后,长建及电能拟将继续凭借其各自的行业专长,电能专注于能源项目投资,长建则专注非能源项目。长建承诺,任何能源项目投资机会如其可供投资或收购权益的企业价值(按电能实业厘定)不超过40亿元,电能将不会邀请长建作参与。惟一旦长建拥有电能股份少于30%,以及电能股份不再在联交所上市之时,公司会终止有关承诺。 (晓峰)
原文:http://news.xinhuanet.com/gangao/2013-09/28/c_1254633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