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胡群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胡群 发自北京
互联网金融无疑是当前最热门的金融话题之一,尽管无数后来者前赴后继想挤入赛场,但是可能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个行业其实处处充满着残酷的竞争。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金马甲网站获悉,一家今年初刚刚获得互联网支付牌照的企业欲转让其100%股权,且报价只有4000万元。
窥一斑而见全豹,截至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共发放250张第三方支付牌照,其中互联网支付牌照有90家左右。据易观智库EnfoDesk《2013年二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季度监测》数据显示,前七家(支付宝、财付通、银联网上支付、快钱、汇付天下、易宝支付、环迅支付)市场份额占比97.3%。其他80多家市场份额共计仅2.7%。由此可见,即便是在如日中天的新兴行业中,食不果腹者仍然不少,变卖身家者更是不乏其人。
多位第三方支付从业及研究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虽然没有迹象表明央行会收紧第三方支付牌照发放力度,但行业集中性正在加强,加之许多企业申请到牌照后,并未实际开展业务,未来将会有越来越多获得牌照的支付企业转让股权,甚至不乏依靠转让牌照获利的企业。
行业洗牌期正在临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金马甲网站上看到,该挂牌项目未透露具体单位名称,仅标识“某支付牌照公司100%股权转让”,注册资金为1亿元,获得牌照时间为2013年1月。
据金马甲网站介绍,上述项目的核心资源为:硬件服务器12台,成熟运营的互联网支付系统1套,拥有熟悉互联网支付领域的核心员工12名。公司的每月基础交易量“约2亿元”。该项目的转让价格为4000万元,转让有效期截止今年12月5日。
据了解,自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5月首发第三方支付牌照,迄今已有250家机构获颁支付业务许可证,而从央行官员的公开言论看,央行还将继续发放。
今年6月29日,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周金黄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预计今年年内获得支付牌照的公司将达到260家左右。
2013年8月13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出席第十二届中国互联网大会指出,互联网支付企业的支付总量大体是6万亿元人民币,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真正的互联网支付企业大概是100家,可能最近还有一批牌照要发出来。
一边是互联网支付牌照不再稀缺,另一边大多数支付企业市场份额极低。
据易观智库EnfoDesk《2013年二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季度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二季度,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3409亿元人民币,环比增长7.1%,与2013年一季度相比有明显增长。
与2012年数据相比,行业集中度再次增强,行业洗牌期正在临近。
今年二季度,支付宝、财付通、银联网上支付分别以46.3%、20.0%和13.1%占据市场前三位,共计占据79.5%的市场份额;市场占有率前7位的企业(支付宝、财付通、银联网上支付、快钱、汇付天下、易宝支付、环迅支付)市场份额占比97.3%。
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2年支付宝、财付通、银联网上支付分别占49.2%、20.0%、9.3%,前三位共计占据市场78.5%份额。
“互联网支付竞争激烈,价格战对于后进入者和创新能力不强的企业,利润空间极小,大多数企业做成盈利都较为困难,因此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有转让的意愿。”易观国际分析师张萌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
规模掣肘小企业发展/
“支付行业是一个微利行业,企业需要有足够的规模才能够发展。”来自某家排名前列的互联网支付企业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小规模的互联网支付企业发展很难,只有足够大的规模才能摊薄成本。”
截至目前,在国内互联网公司中,腾讯、百度、阿里巴巴、新浪、网易、盛大六家企业都推出了自己的支付工具。这些企业携创新利器占尽支付先机,不惜以价格战拓展市场,争取更大市场规模。而对于其他互联网支付企业来说,一方面,面对强大的竞争对手难以做大规模,而另一面,做不大规模又难以降低成本。
今年6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显示,2012年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已超过10万亿元。预计到2015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将接近14万亿元人民币。
“众多互联网支付公司正面临恶性循环,互联网支付竞争激烈,价格战对于后进入者和创新能力不强的企业,利润空间极小。”张萌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随着政策环境的逐步规范,第三方支付市场呈现出运营主体企业多元化、支付形式多样化、支付领域纵深化发展,而竞争主体极有可能只是排名靠前的企业。
支付市场正逐步走向成熟,无论是作为传统市场龙头的银联,还是占据互联网支付半壁江山的支付宝,都在加快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虽然第三方支付领域或能容纳更多企业,但大融合将为整个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发展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加丰富的创新机会,促进支付行业差异化竞争格局的形成。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