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再次成为舆论焦点。据记者了解,国家税务总局正会同财政部对跨境电商出口退免税问题展开密集调研,相关政策最快将于10月份出台。
“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有助于拓展境外消费新市场。此次的电商出口退免税政策明显体现出政府管理部门为了更好服务此类企业对现行管理体制加以改革完善的决心。”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王素荣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策进一步明确电商出口退免税,可以降低企业出口成本,有利于市场竞争,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发展。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对相关出口政策进行规范支持将带动一大批相关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外贸出口的发展,税收优惠加之电商本身特性,企业成本将大大降低,对于促进外贸企业转型也将带来利好效应。”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表示。
电商无处不在,跨境电商出口的比重也将越来越大。按照商务部此前发布的《“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到2015年应用电子商务完成的进出口贸易额将占我国当年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0%以上;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以上。
王素荣表示,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现行有关政策已经不适应以邮寄、快件等形式开展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的需求,造成企业在税收、海关、检验、收付汇等方面的诸多不便。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跨境电商出口退免税政策将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或退税。其中,对于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对于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政策。
“企业毕竟有经营压力,希望试点的步子能迈得更大一点,更适应跨境电商的特殊情况,企业毕竟有经营压力。”这是大多数跨境电商的心声。
原文:http://tech.hexun.com/2013-09-17/1580863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