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东方日升等3公司遭深交所通报批评

    每经网 2013-09-06 09:12

    每经网9月6日讯(记者 曾剑)

    深交所9月3日发布公告,由于业绩预告披露值与实际财务数据相差较大,且修正公告严重滞后,深交所认定,东方日升(300118,前收盘价7.07元)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11.3.4条、第11.3.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海峰、董事兼财务总监曹志远、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9条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东方日升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海兰信(300065,收盘价11.49元)遭处分的原因与东方日升较为相似,更有甚者其前后数据盈亏性质都发生了变化。公司及董事长申万秋,董事、总经理兼时任财务负责人魏法军均因此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深交所查明,万家乐(000533,收盘价3.95元)全资子公司顺特电气,自2010年11月开始至2012年4月期间多次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但却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临时信息披露义务。深交所认为,万家乐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智、时任董事李伟荣、邓小军、董事郭小平、安超、金勇、黄志雄,时任独立董事赖国华、牟小容、独立董事蓝永强、胡春辉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万家乐及上述相关当事人通报批评的处分。此外,神州泰岳副总经理许芃则因短线交易20余万股遭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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