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5日电 青海省有关部门日前证实,涉及两家上市公司的“贤成系”实际控制人黄贤优,留下了160亿元左右的债务逃之夭夭,而能够确认的债权只有8亿多元,不能确认的债权达104亿多元。
近年来,上市公司违法案件增多,从业绩造假到环境违法,从转移募股资金用途到集资诈骗。投资者血本支持的上市公司,为何不断爆出惊天大案?
上市公司信誉成为诈骗筹码
据了解,“贤成系”包括贤成集团、西宁国新公司,上市公司*ST贤成、香港上市公司中国金石以及众多的子孙公司,其实际控制人均为黄贤优。
今年6月,18名广东兴宁人到广州市公安局报案,称上市公司贤成矿业的黄贤优以“上市公司公司增发”为名,几年来向他们借下3.8亿多元,月息8%或更高,目前黄贤优已经联系不上。
报案人黄国华说,黄贤优通过老乡关系找到一些投资人,利用高利率吸引他们借款,自己也被黄“借”走了9800万元,黄在支付数月利息后,就失踪了。
记者从兴宁了解到,黄贤优在当地“吸金”利率为月息7%至20%,掮客也从中获利,涉案人数众多。*ST贤成一名高管接待过来自兴宁的债权人,他说:“最多来了25个代表,集资总额3亿多元。”
被黄贤优“上市公司”的光环迷惑,债权人的经历大同小异。广东债权人杨启夫等人报案材料说:黄贤优、钟文波等人制造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收购矿山、建设水泥厂等借口,在2009年至2011年向他们累计非法集资3.8亿元。
分析人士指出,在经营效益下降、赢利困难的情况下,黄贤优等人利用其上市公司的信誉,进行高息借款,直至欠下惊人的债务。
9月3日,西宁市中级法院举行的*ST贤成第一次债权人大会透露,*ST贤成管理人确认其中债权金额仅为8.52亿元,暂缓确认债权金额为18.45亿元,104.79亿元债权则未予确认。
这意味着,黄贤优“跑路”香港后,“贤成系”有关负责人以*ST贤成担保的百亿多元借款,追讨前景十分渺茫。
控制人黄贤优隐匿操纵犯罪
记者调查发现,在管理制度相对完善的A股上市公司,民营老板、实际控制人仍是绝对的灵魂。这种人操纵犯罪,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黄贤优出来,总是带着上市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这些人都是为他打工的,黄说的话自然顶天了。”被“贤成系”骗去近亿元的四川债权人李学和如是说。
黄贤优是实际控制人,但在台面上,皆由上市公司董事长和高管出面、签字,这样一来给债权人很大的迷惑。
黄贤优的“难兄难弟”--原西宁国新、贤成集团法人代表钟文波,一直承担“贤成系”民间借贷的主要任务,他在每年的工作总结会上,总是公开表示当年融资规模为20亿元等。
黄贤优还利用下属爱面子的个性,例如*ST贤成董事长臧静涛一股也没有,但他比较爱面子,于是黄贤优就让他当董事长。一位“贤成系”人士表示,“黄给了臧一个名头,而臧对于黄,不管什么借款、担保都敢签字。”
眼下,钟文波因涉嫌非法经营和私刻公章罪名,被广州市公安局正式逮捕。臧静涛因涉嫌挪用资金、背信罪被西宁市公安局收押,而实际控制人黄贤优至今逍遥法外。
百亿多元烂账,监管一无所知?
根据*ST贤成的公告,2012年6月27日公告“因可能存在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现象”被青海证监局调查,此后公司股权和募集资金相继被冻结,“贤成案”由此爆发。
许多债权人表示疑惑,“贤成系”几年来大量违法违规,累计形成百亿多元债务余额,监管部门难道一无所知吗?为何此后的增发重组一路绿灯,畅通无阻?
一名*ST贤成高管透露,黄贤优等人利用上市公司担保借款,逃避公告,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然而,个别上市公司高管早有耳闻。“黄贤优大量借款以及*ST贤成对外担保的事情,这个我们肯定是知道一些,但我们端了黄贤优的饭碗,你让我们说什么呢?”
可见,这家上市公司的内控制度形同虚设,知情的高管装聋作哑,是*ST贤成债务风险不断积聚的一个重要原因。
记者采访发现,至少在黄贤优“借”走*ST贤成下属企业创新矿业募集资金5亿元一案中,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不实问题难辞其咎。
2012年1月黄贤优“借”走创新矿业5亿元募集资金,声明借期2个月,到期后这一资金并未归还。
2012年6月,青海省主管金融副省长高云龙带领证监局、银监局等部门人员前往创新矿业调研。在汇报会上,创新矿业总经理陈高琪提出募集资金挪用不还问题,高副省长要求陈高琪报案,青海证监局随后对贤成矿业立案稽查。按照有关规定,该案应该随即公开披露,但相当长一段时间,资本市场并不知道这一公司信息。
当年8月,青海证监局上市处召集*ST贤成高管与创新矿业的陈高琪开会,沟通5亿元资金问题。但是,直至2012年12月12日,贤成矿业才公告承认5亿元款项被划转一事。
一名“贤成系”债权人表示,*ST贤成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一步步在将投资者引入圈套。如果能及时披露信息,就不会有这么多人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