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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害了680万人 骗了38亿元——一起全国罕见网络传销大案始末

    新华网 2013-09-04 11:27

    在交纳巨额保证金后,渠道商若想赚回本钱,就不得不面临两个选择:一是消费返利;二是推广返利。

    犯罪多、立案少、起诉难:打击面临三难题

    涉案金额38亿元,非法获利数千万元,精彩生活公司董事长唐庆南等人被判3-10年有期徒刑。一些受害者认为法院判决较轻。

    记者调查发现,随着国家打击力度的加大,当前传销犯罪逐渐向网络转移,犯罪手法日趋隐蔽,打击面临诸多困境。为此,一些办案人员认为,应尽快降低打击门槛、建立部门信息联动机制,遏制网络传销犯罪势头。

    “网络手段的使用,让传销犯罪的危害加剧,裹胁的受害人群数目急剧扩大,成为应警惕的新动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董芳兴告诉记者,精彩生活公司设立“太平洋直购官方网”,以开展电子商务为名,引诱全国数百万人参与,将传销犯罪混淆于正常贸易,一度给司法认定带来不少麻烦。

    据了解,刑法修正案(七)中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按照目前的立案追诉标准,组织领导传销罪要求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然而,由于网络传销跨区域性的特点,加之组织严密,基层办案机关抓获的传销头目主要是“主任”或者“家长”级别,处于传销层级的第二或第三层,更高层级的领导者与组织者难以查办。

    “犯罪多、立案少、起诉难,打击传销犯罪正面临‘倒三角’现象。”曾多次参与打击传销犯罪的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仲学认为,由于对打击传销犯罪的界限难以把握,加上空间跨度大、取证难等因素,通过司法手段打击传销犯罪,面临立案追诉标准过高和侦查取证难度大两大瓶颈。

    对此,董芳兴认为,一方面应通过立法,降低法律打击门槛,将传销组织的积极参加者纳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范畴;另一方面必须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合力,通过公、检、法、司、金融、通讯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情报信息交流机制,实现源头防范传销犯罪。

    原文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3-09/03/c_117213763_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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