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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或面临27亿元天价索赔 证监会拟抓紧出台新规则

    证券日报 2013-09-02 09:48

    有分析认为,光大证券涉及“内幕交易”可能使投资者损失的交易时段是8月16日11时00分到下午13时30分之间,沪深两市交易额高达900亿元,而当天下午沪深两市的整体跌幅大于3%,如果该段时间的投资者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因此受损并提出索赔要求,那么,光大证券可能将面临最高达27亿元的索赔额度。

    8月16日晚到次日凌晨,光大证券程序员对交易系统、尤其是其自行设计的订单系统进行了修改

    “对光大证券“8·16”异常交易调查启动了A类案件调查机制、内审提前与分阶段信息披露机制。”面对记者提问,中国证监会稽查部门负责人如是表示。

    因为异常交易,光大证券受到了我国资本市场上迄今为止最严厉的罚单。

    业界认为,处罚光大证券异常交易案为依法治市树立了又一个标杆。而三日快速调查取证、复原光大证券篡改交易记录、从券商到监管机构的全方位调查取证等,对证监会的稽查执法而言,都是一次全新尝试。

    乌龙26秒引发一起大案

    2013年8月16日,大盘股盘中突然罕见疯涨,使原本萎靡不振的上证指数,在11点06分突然出现26秒的快速上涨,瞬间飙升逾100点,从2074点被拉升至2198.85点,最高涨幅达5.62%。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8月30日通报:8月16日11时05分,光大证券在进行ETF申赎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巨量申购180ETF成份股,实际成交达72.7亿元,引起沪深300、上证综指等大盘指数和多只权重股短时间大幅波动。

    经查,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自营业务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包括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两个部分,均存在严重的程序设计错误。其中,订单生成系统中ETF套利模块的“重下”功能(用于未成交股票的重新申报),在设计时错误地将“买入个股函数”写成“买入ETF一篮子股票函数”。订单执行系统错误地将市价委托订单的股票买入价格默认为“0”,系统对市价委托订单是否超出账户授信额度不能进行正确校验。

    由于光大证券的策略投资部长期没有纳入公司的风控体系,技术系统和交易控制缺乏有效管理。订单生成系统中ETF套利模块的设计由策略投资部交易员提出需求,程序员一人开发和测试。策略交易系统于2013年6月至7月开发完成,7月29日实盘运行,至8月16日发生异常时实际运行不足15个交易日。由于“重下”功能从未实盘启用,严重的程序错误未被发现。

    2013年8月16日上午,交易员进行了三组180ETF申赎套利,前两组顺利完成。11时02分,交易员发起第三组交易。11时05分08秒,交易员想尝试使用“重下”功能对第三组交易涉及的171只权重股票买入订单中未能成交的24只股票进行自动补单,便向程序员请教,程序员在交易员的电脑上演示并按下“重下”按钮,存在严重错误的程序被启动,补单买入24只股票被执行为“买入24组ETF一篮子股票”,并报送至订单执行系统。

    错误生成的订单中先后有234亿元订单陆续通过校验进入上交所系统等待成交。直到先成交订单的成交结果返回到订单执行系统、账户资金余额实时校验显示为负时,订单执行系统的账户可用资金额度校验才发挥作用。

    进入上交所系统的234亿元市价委托订单中,有72.7亿元实际成交。其余161.3亿元订单被上交所交易系统根据预先设定的“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的规则自动取消。光大:事发后四次篡改数据

    在对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的调查过程中,最难的是什么?调查人员给出的答案是引起异常交易的真实起因。

    在这里不得不说说证监会的电子取证,因为其在取证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原来,在证监会稽查部门进驻光大证券现场调查时,技术人员发现相关的软件数据已经被篡改。

    “程序前后有过四次改动。”稽查人员称,8月16日晚到次日凌晨,光大证券程序员对交易系统、尤其是其自行设计的订单系统进行了修改。

    有知情人士透露,光大证券在巨大压力下,想把相关系统的“重下”指令由手动发出的,改成只要下单以后,订单生成系统就会自动引发执行系统的交易。

    “光大证券这样做的意图,或许是想把相关责任都推到铭创软件公司身上。”上述知情人士称。

    证监会:

    划定内幕交易“时间段”

    “事件发生后,光大证券及其事件相关人员在考虑对冲风险、调剂头寸,降低可能产生的结算风险时,采取了错误的处理方案,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反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上述新闻发言人说。

    他表示,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不仅对光大证券自身的经营和财务有重要影响,而且直接影响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和造成了股票价格的大幅波动,影响了投资者对权重股票、ETF和股指期货的投资决策,属于《证券法》第75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82条规定的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信息。

    14时22分公告前,光大证券知悉市场异动的真正原因,公众投资者并不知情。在此情况下,光大证券本应戒绝交易,待内幕信息公开以后再合理避险。光大证券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即着手反向交易,明显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

    新闻发言人同时介绍,事发当时,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键对市场大幅波动的原因并不知情。但是,梅键身为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直接负责人员,又是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相关信息尚未披露、市场猜测众多的情况下,在尚未立即协调公司内外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未做任何核实即以个人猜测对外发表言论,并被媒体纷纷转载。梅键的轻率言论加剧了市场波动,对投资者造成了严重误导,违反了《证券法》第78条第二款关于禁止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信息误导的规定。

    事件发生后,市场质疑光大证券涉嫌操纵市场。对此,新闻发言人也进行了介绍。

    他说,经过深入调查取证、充分咨询论证后,中国证监会认为,光大证券的巨额交易虽然在客观上引起了市场大幅波动,但是,事件的起因是系统技术缺陷,调查没有发现公司及相关人员组织、策划、促使这一事件发生的证据。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中国证监会执法实践,因突发事故导致相关证券、期货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不构成操纵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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