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非法吸储抽逃出资 裕兴不动产张裕兴获刑6年

    2013-08-28 01:10

    今年3月,裕兴不动产老总张裕兴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抽逃出资,被提起公诉。随着法院的一纸宣判,这家浙江房产中介龙头轰然倒塌。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徐超 发自浙江杭州    

    每经记者 徐超 发自浙江杭州

    今年3月,裕兴不动产老总张裕兴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抽逃出资,被提起公诉。随着法院的一纸宣判,这家浙江房产中介龙头轰然倒塌。

    昨日(8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杭州市西湖区法院获悉,经一审判决,被告人张裕兴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公司另两名被告也因相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为房产交易中介机构,创始人张裕兴对裕兴不动产的发展壮大功不可没,不过,最后毁了这块金字招牌的,也是张裕兴。

    2010年下半年到2011年上半年,关于裕兴不动产的各种不利传言逐渐增多,如张裕兴要携款潜逃,裕兴不动产向民间融资,裕兴总部办公楼要卖掉等等。对此,张裕兴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承认企业确实存在债务,但完全没有资不抵债,也不可能卖楼还债。张裕兴也承认有一部分债务涉及民间借贷,但数额不大。但现在看来,这些都是假象,张裕兴和他的裕兴不动产已经踏上了不归路。

    经历了2008年楼市低迷后,2009年楼市开始复苏,裕兴不动产和其他房产中介一样迎来了疯狂扩张期,但张裕兴却动了歪脑筋。

    裕兴房地产利用门店和品牌优势大肆宣传理财产品,用“固定年收益12%以上”吸收来的钱一部分用于门店壮大,其余相当一部分则进了张裕兴的腰包。

    记者从法院获得的判决书显示,公诉方指控张裕兴为“以浙江裕兴需要资金周转为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熟人介绍等方式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以支付8%~18%不等的年息为诱饵,向陈某等26名个人吸收存款,至案发时尚未归还的金额达人民币1612万元。”

    业内认为,楼市调控的影响和自身的盲目扩张,或是裕兴不动产没落的主要原因。随着杭州楼市的火爆,越来越多的中介品牌进入杭州,竞争日趋激烈,而要保持门店规模甚至再扩张的话,需要资金支持,仅做中介本行不可能有过多发展;此外也有楼市调控大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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