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乌龙指
◎黄建中(上海师范大学金融工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就在量化投资成为中国投资界的时尚和国债期货即将重新上市的时候,A股市场发生了比1995年“327国债事件”更为惊人的大新闻。
8月16日上午11:07左右,上证指数瞬间由绿变红,其间有71只大盘蓝筹股触及涨停,股指期货也随之大涨。面对突如其来的股市奇观,市场迅疾展开热议,各式利好传闻也应运而生。
目前,关于“8·16事件”发生的原委,光大证券16日下午发布的公告称是因为 “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18日下午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光大证券自营交易异常情况的通报》称“经初步核查,光大证券自营的策略交易系统包含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两个部分,存在程序调用错误、额度控制失效等设计缺陷,并被连锁触发,导致生成巨量市价委托订单,直接发送至上证所,累计申报买入234亿元,实际成交72.7亿元。同日,光大证券将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卖出,并卖空7130手股指期货合约。”“在核查中尚未发现人为操作差错,但光大证券该项业务内部控制存在明显缺陷,信息系统管理问题较多。”同时,证监会已决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
“8·16事件”发生后,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人们热议的一个焦点话题就是,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股价操纵案,还是单纯的“乌龙指”?从证监会的“初步核查”结果看,事件缘于套利系统的“设计缺陷”,“未发现人为操作差错”,这让此前的“乌龙指”或“下错单”等媒体传闻变成了空穴来风。然而,证监会《通报》披露的光大证券当日 “将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卖出,并卖空7130张股指期货合约”的事情却值得特别关注。由此,也使事件的性质变得复杂。笔者特提出以下疑问:
首先,以葛新元为代表的光大证券金融工程团队是国内该领域顶尖的研究和实务操作团队,其带领的团队近三年来曾连续蝉联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的冠军,所以光大证券自营的策略交易系统存在“程序调用错误、额度控制失效等设计缺陷”这样的低级错误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而一向标榜内控和风控体系健全完善,且要通过监管部门检查的光大证券,这次暴露出来的内部控制 “明显缺陷”,公司内部和监管层当初都没有检查发现吗?这种情况也与《通报》所称的“当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本充足,流动性充沛,风控合规体系健全,业务运营规范稳健”自相矛盾。所以,笔者要问,一系列低级错误的背后是否另有隐情?
其次,套利交易目前在国内券商中大都处于初级或小打小闹的实验阶段,而光大证券自营的策略交易系统,在一个品种的一次套利操作就出手高达234亿元,其阔绰程度远远超出常人的想象,更让人怀疑该公司是否真的存在内控和风控制度。由此,这次导致71只股票涨停的大戏,是该公司集中兵力、有预谋的一次大战役 (微博上一个带截屏证据的、流传很广的网友帖称:东方财富股吧10点49分有一神秘人发帖:“即将在2~3秒内将空方手脚全打断!”),还是系统“设计失误”,很值得深究。至于光大证券的公告说“订单执行系统针对高频交易在市价委托时,对可用资金额度未能进行有效校验控制,而订单生成系统存在的缺陷,会导致特定情况下生成预期外的订单。”是令人不可思议的。笔者不明白,其套利交易从9:41就开始,为何直到11:07才导致大盘异动,此前同一个系统的三次下单难道就没有生成预期外的订单进而导致大盘异动?这到底是程序设计出了问题还是电脑系统坏了?
第三,光大证券的该等套利操作,股票买入实际成交额为72.7亿元,按照套利交易的原则,其应该同时将72亿元左右的股票转化为ETF抛出才对的,而《通报》披露的ETF卖出量只有18.5亿元,由此看,该操作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套利交易,而更像是在单边买入股票的操作。而这种严重不对称、非标准套利的、大举的、不惜以众多股票涨停价的连续批量买入股票的大规模操作,直接导致了众多个股和股市大盘的剧烈波动,已构成事实上的市场操纵——无论肇事者是有意蓄谋的,还是无意过失的,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害都是一样的。
第四,从光大证券的交易导致71只股票涨停的情况看,该次套利操作的对象应为上证50ETF或100ETF或180ETF,但从100ETF当日只有区区107万元和180ETF只有13.7亿元的成交量看,该次交易对象应是50ETF。而令人难以理解的是,8月16日50ETF的成交量总共才29.4亿元,而光大证券抛出了18.5亿元竟然没有导致其跌停,甚至连相对于大盘的明显异动下跌都没有!所以笔者对光大证券当日抛出18.5亿元ETF的说法表示怀疑。如果真的没有抛那么多,那就更像是单边买入股票的交易而非套利操作了。因此,说“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导致了股指大幅飙升,是值得怀疑的。此外,在50ETF和180ETF日均成交量分别只有6亿元和1亿元左右的情况下,光大证券竟然用234亿元巨资做该品种的套利交易,这显然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动用1亿元就足以令ETF价格明显异动,使套利空间消失,除非其追求的就是股价异动(市场操纵),更何况证监会“在核查中尚未发现人为操作差错”。
第五,在16日下午开盘交易前,光大证券的董秘曾对媒体称:“不可能存在70亿元乌龙情况,称传闻纯属子虚乌有”。而与此同时,我们从《通报》看到光大证券当日 “卖空7130张股指期货合约”,以当日期指收盘价计算,这些空单让其大赚2亿元左右。鉴于此,笔者要问:公司董秘的辟谣是否已构成信息误导,巨量空单是否涉嫌內幕交易?而在股指巨幅波动过山车过程中,是否还存在某些个人或机构通过“抢帽子”做多或沽空大赚特赚的情况呢?查一查是否有人提前以涨停价埋了抛单,就可以获得一点点操纵市场和利益输送的证据。而如果光大证券在一涨一跌的行情中均操作了股指期货的买卖合约的话,那事件的性质就比较明显了。
“8·16事件”严重破坏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挫伤了市场信心,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并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
目前,市场传闻各式各样,质疑声也不少,人们都在期待真相和事件的详细经过与原委,而证监会的《通报》内容过于简单,对事件的诸多环节、细节,特别是一些很容易采集到的当日交易数据都未能披露或语焉不详,故亟待监管部门在 《通报》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尽快发布更详细的彻查报告 (立案调查报告),尽快安排由光大证券和证监会分别、相继举办新闻发布会(最好是网上同步互动),接受媒体和投资者的质询提问,让真相越辩越明,并充分利用大数据时代的民间智慧,尽快让案件真相水落石出。故亟待监管部门在《通报》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尽快发布更详细的彻查报告 (立案调查报告),并尽快由光大证券和证监会相继举办新闻发布会 (最好是网上同步互动),接受媒体和投资者质询提问,让真相越辩越明。与此同时,应当尽快就事件过程中光大证券是否涉嫌操纵市场、信息误导、內幕交易等问题作出结论,给受害的投资者一个交代,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并防范后续效仿的隐患。
作为一个必将载入中国证券史的大案、要案,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办成铁案,以儆效尤。而不希望,案件的最终结果会像国内其他备受关注的大案那样,最后找电脑系统(套利系统)做替罪羊,而使广大投资者的损失赔偿问题找不到责任人。
如果“8·16”事件得不到彻查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处理,今后中国股市的操纵市场和內幕交易犯罪将会变换花样披上新的“合法”外衣。而“327国债事件”的当事人,说不定也会跳出来喊冤翻案,说自己当年是误操作(乌龙指)或公司电脑系统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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