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免收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年底5个月的出口商品法检费用”。
每经记者 王雅洁 发自北京
8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免收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年底5个月的出口商品法检费用”。
对自今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
免收的具体项目包括:货物及运输工具检验检疫费,货物及运输工具鉴定业务费,安全监测及特殊检验项目收费,考核注册、签发证(单)、查验审核费,实验室检验项目和鉴定项目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质检总局要求全国检验检疫机构坚决贯彻执行禁止以各种名义乱收费、违规收费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变相继续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