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京口区焦湾村被索普集团的化工厂包围,解决办法只有居民搬迁,资金募集不到位导致了搬迁延迟。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黄晟 发自江苏镇江
每经记者 黄晟 发自江苏镇江
7月19日傍晚,居住在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焦湾村的焦厚清和往常一样,下班后看了看天色,打开了卧室一角的窗户,1小时过后,焦厚清将窗户关严,直至次日傍晚。
“早晨气味最大,有臭鸡蛋的味道,令人很不舒服。”焦厚清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这种味道来自旁边的索普化工基地。焦厚清所住的焦湾村是名副其实的“厂中村”,索普集团的化工厂包围了这个村庄,裸露的管道从村边通过,距民房仅两米左右,甚至还有蒸汽管道从民宅屋顶经过。
解决办法只有居民搬迁。然而,离政府承诺的搬迁时间已经过去两个月,搬迁时间表迟迟出不来。谏壁焦湾街道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搬迁延迟主要原因是资金募集没有到位,没有能力实施。
一年前的泄漏事故/
2012年7月12日上午10时,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公司发生二氧化硫少量泄漏事故。
一年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事故现场发现,曾发生泄漏事故的工厂与最近的民宅只有一墙之隔,距离不到5米。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镇江化工厂,始建于1958年,1994年成立江苏索普集团公司。索普集团有全资公司5家,控股公司10家,旗下还有一家上市公司,即江苏索普(600746.SH)。
记者在该集团所在的谏壁街道发现,这家工厂距离谏壁街道办事处、街区中心3~5公里左右。从市区的公路进入街区中心,需穿过一条必经小路,路边就有索普集团的各个分厂,而这条小路与各厂之间的距离不到30米,居民区离工厂不足500米,有的仅为一路之隔。
除了氯气和二氧化硫泄漏外,当地村民还担心管道爆炸泄漏。在一年前的泄漏事故中,中毒人数最多的谏壁焦湾村是名副其实的 “厂中村”,索普集团的化工厂包围了这个村庄。记者在现场看到,裸露的管道从村边通过,距民房仅两米左右,这些管道主要是碱管道、盐酸管道、蒸汽管道、漂液管道、氯气管道等。甚至还有蒸汽管道从民宅屋顶经过。
另据了解,焦湾村癌症病人近几年增长较快,尤其以肺癌、肝癌、胃癌、肠癌居多,从村民们提供的部分数据表格及病历看到,到目前已有60多人死于癌症。不过,镇江市京口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刘玲表示,很难确定癌症的形成和索普集团废气排放是否有关系,但在村民频繁的投诉后,当地环保局已经在索普集团化工厂布下了空气监测点,监测结果显示,化工厂废气并没有超标排放,环保部门称,不能以村民的主观感受替代排放标准来执法。
被漠视的环评/
“作为镇江最大的化工企业之一,索普集团在成立之初并没有经过严格的环评,整个化工厂区也没有完整的规划,这才导致了工厂包围村庄的逐步形成。”刘玲表示。
而在镇江市环保部门提供的多份关于索普集团的环评批复显示:[镇环审]145号、[镇环审]159号两次关于“索普集团镇江凯林热能有限公司800Kt/a硫磺制酸装置及配套余热发电项目的试生产报告”均回复不同意试生产。监察意见还称,项目6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拆迁未落实。但索普集团镇江凯林热能有限公司却置镇江市环保部门的意见不顾,强行试生产。镇江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1月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镇环罚字[2012]76号(凯林热能),对该公司作出责令800Kt/a硫磺制酸装置及配套余热发电项目停止试生产、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
对于整个索普集团化工基地的环境情况,一份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文件苏环管(2008)42号《关于对索普化工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载明:“报告书所列的规划范围与镇江新区国际化工园距离靠近,中间为谏壁镇区,且紧靠长江,位置十分敏感,造成污染事故及扰民纠纷很大,因此我厅不同意所列规划范围定位为化工园”。
报告明确了合理规划布局一项,要求基地边界须设置足够宽度的空间防护距离,沿京杭运河区域须设置120米宽的沿河绿化带。污水处理厂须设足够宽度的卫生防护距离,基地边界范围须布置大气污染较轻的项目,以及做好居民搬迁、安置工作。
“作为环保部门,我们对索普集团也是按环评严格要求的,但一直以来因为多种因素,索普集团很难完全做到。而且如今的索普已经非昔日的索普了,企业目前亏损严重。自去年7月12日那次村民集体中毒事件后,索普集团加大了环境治理的力度,投入了7000多万用于环境治理。这与环保部门的要求还很有一定距离。周边居民尚未完全搬迁就是个最明显的例子。”刘玲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因污染严重,索普集团被江苏大学投诉多年。今年“两会”期间,镇江市政协副主席、江苏大学副校长宋庆余提交一份提案,明确提出建议关掉索普。宋在讨论会议上直言,索普对周边环境污染严重,效益又不景气。类似索普这样的企业,他提出,应该对其实行“休克疗法”,直接予以关闭。不过,据镇江市环保局网站显示,江苏索普近年来一直致力于解决污染问题,甚至被评为节能减排模范企业。但是,该企业始终未能完全解决污染这一问题。
“在去年二氧化硫泄漏事故发生后,当地环境监测部门却指出,现场及周边地区设立的7个监测点中,只有2个检测到了微量二氧化硫,5个没有检出,事后江苏大学的大气自动监测站数据也显示二氧化硫未超标。”刘玲表示。
搬迁方案进展缓慢/
目前针对于索普集团化工厂包围村庄的情况,只有两个解决方法:要么关停工厂;要么对村民进行搬迁。考虑到化工厂带来的就业机会,据了解,索普集团目前3000多名员工中约一半是当地人,都是厂中村和附近村落的村民。因此,当地政府和村民一致的选择就是搬迁。
“如果没有去年那场导致上百人中毒的泄漏事故,东部地区的环境整治不会那么快进行。”当地村民告诉记者。
事实上,泄漏事故发生20天后,8月2日《镇江日报》头条登出:镇江市委书记张敬华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治东部地区环境十条意见;9月6日,市、区和街道负责人在谏壁街道召开会议,宣布索普周边城中村搬迁计划,并在2012年年底完成搬迁测量任务;此后,在今年3月21日《镇江日报》刊登285个重点支撑项目推进表中,第108项是将在今年5月份启动索普周边搬迁计划。
然而,离政府承诺的搬迁时间已经过去两个月,搬迁时间表迟迟出不来。
谏壁焦湾街道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搬迁延迟主要原因是资金募集没有到位,没有能力实施。
另据记者得到的一份对于去年事故处理的政府六号文显示,对二航三公司宿舍、船厂宿舍、低家洼、索普社区东窑组、纸浆厂宿舍(危旧房区)约4.6万平方米,长岗社区许家村、焦湾社区镇澄路以南区域约14.4万平方米,共计19万平方米,2012年年底启动搬迁。搬迁所需的启动资金,原则上由市城投、水投、交投、国投、土地储备中心分担。
上述谏壁湾区街道工作人员称,目前只募集到约2亿元的资金,但这对启动19万平方米的搬迁项目来说是杯水车薪,现在的问题是首期募集到的2亿元资金,到底用来先拆哪一片,由于迟迟没有定论,所以搬迁工作就耽搁了。
亏损累累的索普集团/
然而,想要让索普集团出资搬迁更不现实。
据江苏索普2012年报显示,公司亏损4086万元,同比下降302.46%。公司大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更让人担忧,2012年全年亏损约3亿元。
“2012年,化工行业的大环境不好,价格下跌得厉害是主要因素。另外,亏损也与热电厂项目相关。”江苏索普证券事务代表黄镇锋表示。
而持股江苏索普57.01%的索普集团,在经营上更是举步维艰。据镇江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2013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内容显示,2011年索普集团净利润亏损7383万元,2012年前三个季度净利润亏损达到2.08亿元。在经营如此惨淡的情况之下,索普集团这家曾经的纳税大户甚至沦落成为了镇江市的“欠税大户”。
镇江地税局4月15日发布的2013年1季度《欠税公告》显示,至2013年3月31日,索普集团拖欠房产税423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778万元等在内合计1723.76万元的欠税。
“如果关停工厂,涉及太多人的就业问题;不关停,又不断亏损。如今索普集团不仅是‘欠税大户’,也是欠电费大户,其他很多政府相关部门的费用也都拖欠。市里主要领导还要想办法协调相关部门、市里主要的知名企业、国资企业给索普集团提供运营资金的便利和保障。”镇江市政府一位不愿具名工作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排污费、罚款,凡是能够欠款的部分都拖欠,我们又有什么办法?还必须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坚决支持该企业的发展。”刘玲向记者表示。
为了减少亏损,索普集团计划减员。黄镇锋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所谓裁员的称法并不准确,“应该叫‘减员增效’才合适。集团女工50岁、男工55岁都可以办理内退,涉及400人左右。在员工办理内退后,他们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会有所减少,打了七折。目前来看,大家都拥护这项决定。”
而江苏索普董秘许逸中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索普集团的亏损主要受近两年来经济下滑的影响,业绩不佳很正常。在这种情况下,有些银行就开始缩紧对索普集团的信贷,导致母公司的资金链开始紧张。
一份镇江国有资产管理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显示,索普集团目前经营情况恶化,贷款偿还能力已然不足。截至2012年9月末,索普集团资产总额76.44亿元,总负债74.39亿元,所有者权益2.05亿元。2012年1-9月公司实现营收0万元,净利润-2.08亿元。镇江当地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索普集团尽管尚有2亿元的净资产,但远远无法偿还其债务,“2010年,公司还发了一笔6.3亿元的公司债,期限是5年,现在过去2年半了,如果未来不能解决债务问题,这笔公司债的风险就将会很大。”实际上,索普集团债已经被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调评级至“AA-”,且是负面评级。
而对于索普集团更多情况,记者欲采访相关部门。镇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唐为要求记者提供采访提纲,并称将汇报相关领导后尽快回复。但10天后,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收到相关回复。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