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负债要风险可控,首先就要将为了出政绩而不理性借钱的权力关进笼子。政府负债的合法性,更应该早日得到明确。
每经编辑 舒圣祥
◎舒圣祥
7月28日,审计署网站挂出的一条消息——审计署将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信息瞬间传遍市场,释放出强烈的信号——政府债务“黑洞”已经引起中央高度警觉。
虽然,我们不会像底特律那样真的破产,但在某种程度上,也正是因为确信没有破产之虞,才让过度负债失去理性。地方政府自认为没有还不起的债,银行等债权人对借钱给地方政府,也自认为没有收不回的债;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负债没有偿债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上一届借的债,丢给下届来还,借债人无须为过度负债承担任何责任。
既不用害怕破产,又不用为过度负债担责,地方债务规模因此膨胀。只有进行全面的政府性债务审计,才能给政府债务管理提供更充分的信息。
地方政府债台高筑,既是对未来财政收入的透支,也是对法律的提前透支。根据现行《预算法》,“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换言之,地方政府负债其实都有违法之嫌。
有报道称,正在修订的预算法修正案,对地方债管理,一审稿是“适度放开”;二审稿是“一刀切禁止”。之所以“倒退”,主要是想避免官员追求政绩,片面提高地方债规模,引发政府风险。
现在某些地方负债累累,正是地方政府一味追求政绩的结果。要让地方债风险不失控,关键就在于要建立债务问责机制,从官员政绩考核上做文章,对不负责任的过度负债,要实行倒查追究的终身责任制。
此番大规模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摸底,既要了解地方政府负债的规模和风险,更要严查违法违规的政府负债,严肃问责。政府负债要风险可控,首先就要将为了出政绩而不理性借钱的权力关进笼子。政府负债的合法性,更应该早日得到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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