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彭小东
每经记者 彭小东 发自北京
今日(6月27日)晚间,北大荒(600698)发布公告称,为保障5亿元拆借资金安全、降低风险,其子公司“黑龙江岱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旸公司)拟收购自然人尹作鹏持有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仕公司)的2.44%股权,从而达到绝对控股乔仕公司的目的。
收购前,乔仕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其中岱旸公司持股48.78%,王秉栋和乔治各持股24.39%,尹作鹏持股2.44%。
在收购后,岱旸的持股比例将从原来的48.78%,上升至51.22%,成为控股股东。据了解,收购对价为尹作鹏实际股本出资金额100万元,加自实际出资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止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北大荒方面解释称,收购尹作鹏持有乔仕公司的2.44%股权,是为了更有效地保障5亿元拆借资金安全、降低风险,并实现绝对控制乔仕公司。
不过实际上,自然人尹作鹏是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枫公司)的总经理,而汉枫公司又是岱旸的“兄弟公司”,同属北大荒三级子公司——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公司旗下。
一位研究证券法的律师认为,岱旸公司与尹作鹏属于关联方,在此收购前,北大荒就实际控制着乔仕公司。
乔仕内部人士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岱旸公司与自然人尹作鹏同属“北大荒”旗下,股权之和达51.22%。
据了解,北大荒公告中说的“5亿元拆借资金”,是指岱旸曾累计向乔仕违规“输血”5亿元。这5亿元资金中,3.1亿元直接交给了当地政府哈尔滨道里区棚改办,风险较小;但有1.9亿元则去向不明,正在立案侦查。
据乔仕内部人士透露,这1.9亿元中,岱旸拿回去8200万元“体现利润”,还有7000万元已经用于买地,1300万元用于公司3年运营,“账面上还有2500万元”。但上述说法与北大荒6月18日发布的公告存在“四大争议”(详见本报6月18日13版《北大荒公布1.9亿资金去向双方仍存争议》)。
北大荒公告称,如果1.9亿元资金不能收回加之可能的赔偿,公司2013年的损益将受到-1亿元左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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