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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茉楠:中美双边直接投资应突破“天花板”

    2013-06-08 01:31

    中美两国最高领导人会晤昭示着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逐步展开,未来十年基于中美“战略互信”基础上构建起来的包括经济、贸易、投资在内的双边战略框架将有望成形。

    ◎张茉楠(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世界经济研究室副主任)

    中美两国最高领导人会晤昭示着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逐步展开,未来十年基于中美“战略互信”基础上构建起来的包括经济、贸易、投资在内的双边战略框架将有望成形。

    中国既是吸引外资大国,也是对外投资大国。近些年来中国对外投资突飞猛进,资本输出大大提速。但是中国的“走出去”仍处于初级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与中国的经济大国、贸易大国地位也不相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随着全球贸易需求持续萎缩,资金充裕的中美两国均将扩大外国直接投资视为缓冲。然而,尽管中美双边贸易流动为全球规模最大,双边投资规模并不大,中美双边直接投资并“不对等”。

    就现实情况而言,投资的不对等性在中美关系中尤为明显。截至2011年,美国对华实际投资676亿美元,而同期中国对美国投资不到300亿美元。从排名上看,美国是中国最大的外来直接投资国,而中国直接投资在美国仅排第25位,中国对美投资总量占美国吸收外资总量不到1%。

    中国对美直接投资存在一定的壁垒,主要源于美国的市场准入限制。美国投资环境在总体上要优于中国,但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也同样遭遇到市场准入问题。金融危机后为缓解长期以来由于贸易顺差导致的外汇储备激增和资产安全,中国主权财富基金大规模投资海外,推动“资本出海”。然而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美国对“战略性投资”与“国家资本主义”的警惕,常常遭遇美国政府外资审查委员会基于“国家安全”考虑的阻碍,并限制对美敏感行业的投资,从而大大抑制了中国对美直接投资的步伐。

    相反,就美国对华直接投资而言,近几年也出现一定的障碍。美国同样认为中国的市场准入问题,即准入前国民待遇问题,此外涉及公平竞争,包括中国国有企业以及竞争中立问题。因此,如何通过双边投资协定和一系列规则的制定扫清障碍,突破中美双边直接投资的“天花板”对于两国乃至全球而言都关系重大。

    所谓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是国家与国家之间为鼓励、促进和保护本国公民在对方境内的投资而签署的双边条约。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但由于80年代末期中美政治趋冷,谈判处于停滞状态。2008年6月中美两国重启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但至今仍没有太实质性的进展。从中美间的投资联系来看,两国显然都具有缔结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现实动力。

    2012年4月,经过历时3年的研究和讨论,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正式发布美国2012年双边投资协定范本,取代之前的2004年双边投资协定。但双方依然围绕市场准入、公平竞争、权益保障、知识产权、高技术出口管制等核心议题有诸多分歧。由于当前国际投资体系尚未形成像多边贸易体系那样完整而普遍接受的规则体系,因此对于双边投资协定而言,双方其实就是在利益范围之内的“对等妥协”。

    中美双方应可以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将双边投资谈判与投资自由化谈判适当分离,逐步放开清单限制,通过推动企业、商会等民间层面的投资协定,淡化政府间的分歧。

    对中国而言,中美双边投资的良性互动意味着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的更高层次,而以开放促改革无疑是中国获得新一轮全球化红利的战略机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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