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与欧盟博弈的同时,也应反思对于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不应对光伏企业的债务大包大揽,而应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光伏业走出困局。
◎周俊生
6月4日,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宣布,自6月6日至8月6日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这一结果对于中国来说仍然是不公正的,但相比于原先欧盟对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表现出的强硬态度,还是好于预期的,这表明近期中国政府密集展开的外交斡旋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当然,欧盟并没有放弃向中国光伏产品征收高达47.6%的反倾销税的计划,只不过将这个计划延迟了两个月。但有这两个月的缓冲时间,中国可以和欧盟展开更多的博弈,从而使“双反”计划不致成为现实。
欧盟之所以在关键时刻降低征税额度,并留下两个月的缓冲期,关键在于欧盟各国对是否向中国启动“双反”意见并不统一。一方面,一些欧盟国家出现的主权债务危机使欧盟深受压力,为了自身利益,它不惜违反WTO精神,推动贸易保护主义卷土重来;但更重要的一个方面,由于各国介入中国光伏产业的不同,各国的利益诉求并不一致,对是否执行“双反”也表现出不同的态度。
在国际市场上,企业的生产和产品销售早已打破国境线界限,呈现出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中国的光伏产业近几年获得了巨大发展,但由于中国企业在高科技开发上的不足,一些关键的零部件还需要国外制造商提供,因此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实际上也给在本国市场上已经饱和的国外制造商提供了市场。欧盟如果一意孤行,对中国产品启动高额税收,导致中国光伏企业只能退出欧洲市场,不仅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利益,实际上也损害了自身的利益,欧洲将失去20万个就业岗位。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欧盟才会在关键时刻态度软化。
欧盟依然不肯放下针对中国的“双反”大棒,声称将在两个月后征收高税,中国光伏行业面临的压力并未完全解除。但是,欧盟延迟执行47.6%的高税率,其实也给中国政府留出了调整政策的空间。必须看到的一个现实问题是,中国光伏产品出口之所以引起欧盟的抵制,与中国在光伏产业上形成的产能过剩有很大关系。由于国内市场消化能力不足,中国确实将大量产品投入到了国外市场,中国出口欧洲的光伏产品,最高峰时曾经占到全部市场销售份额的70%,这自然很容易在国际市场上引起贸易纠纷。因此,尽管我们反对欧盟在贸易保护主义之下对中国发起 “双反”制裁的错误做法,但是关起门来仍然有必要检讨并反思在光伏产业发展方面的失误。
未来两个月,中国必须拿出更多的智慧和诚意与欧盟展开博弈,这种博弈一方面包括展开针对欧洲市场的对等制裁,中国政府已启动对欧洲国家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程序,这显示了中国政府的坚定态度。另一方面,这种博弈更应包括对产能过剩的光伏产品进行调整的措施,政府不应再动用行政的力量给光伏企业提供经济后援,特别是不应对光伏企业的债务大包大揽,而是应该积极利用市场机制来引导光伏企业走出困境。
随着国内经济的缓慢复苏,中国光伏行业也正在走出最困难时期,城镇化的推进将为光伏企业在内开辟出新的市场,同时一些光伏企业面对国外市场的不利局面,正在积极到海外市场开设分厂,以化解制裁压力。这些因素都给中国政府与欧盟的博弈提供了更多的主动权。而中国政府在博弈中已经作出的市场配额和价格方面的承诺也有利于事态向积极方向转化。因此,对于两个月后中欧光伏博弈的最终结局,我们可以谨慎地表示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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