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周俊生:新大地与天能科技遭罚的警示

    2013-06-03 01:32

    ◎周俊生

    5月31日,证监会通报了对新大地和天能科技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行政处罚。两家公司在为IPO预披露的招股文件中,都出现了虚假记载的违规违法情况,因此,受到证监会的处罚是理所当然的。

    与别的造假公司不一样的是,新大地、天能科技虽然预披露了有关招股文件,但由于他们的造假行为在其IPO之前被媒体揭露,他们主动撤下了申请,终止了IPO程序,因此,他们的造假还未造成严重后果。这样的公司在以往的IPO中已经有过多家,大都是撤单了事,由于还没构成让投资者上当受骗的后遗问题,因此一切都相安无事,证监会通常也不对其进行处理。但这一次证监会却对这两家公司进行了严厉处罚,除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处,还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罚款,并对其中部分人处以终身或一定年限的证券市场禁入处理。在这同时,担任这两家公司IPO中介业务的相关保荐机构及其当事人也被警告、罚款,有关人员也被处以终身或一定年限的证新建市场禁入处理。

    对尚未完成IPO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在证监会的监管历史上还是前所未有的。这体现了监管部门严格执行证券市场法规的态度。我国《证券法》第189条规定:“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根据这一条款,对于造假上市公司的处罚,分为“尚未发行证券的”和“已经发行证券的”两种,其中对“尚未发行证券的”,也应“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在以往,这一条法规并未得到认真执行,只是对“已经发行证券的”造假企业进行了处罚。证监会此次对两家未上市的公司进行罚款,而且罚款标的选择的是证券法的最高标准,这体现了证券法在证券市场中应有的法律尊严。

    由于以往未能认真执行证券法对“尚未发行证券的”造假公司的处罚,实际上在市场中起到了一种反向的激励作用,一些公司从中得到了一个错误信息,认为造假的成本很低,因此才会孤注一掷,在IPO时大肆造假。在他们看来,即使造假被揭穿,大不了就是不能上市,对公司也没有什么损失,而一旦蒙混过关,就意味着募集资金滚滚而来。正是在这种反向激励之下,才会有那么多的公司争相IPO,直至超过市场的承受力,将市场压垮。 一些造假公司在上市以后即使被揭露了出来,受骗上当的投资者要维护自己的利益,难度很大,这种风气使投资者利益保护成了一句空话。现在,证监会向两家尚未能够挤入IPO队伍的公司开刀,无疑是有助于改变这种风气的。

    目前,IPO处于暂停期,但重启只是时间问题,投资者担心的是,如果IPO机制不在现行基础上加以改革,那么重启完全有可能对目前正在好转的市场行情再度造成压力。其实,更重要的是,如果造假者依然有恃无恐,那么市场仍然将出现弱肉强食的情景,疯狂的圈钱将再度倒逼IPO无法进行下去。解决这个问题,很重要的一招便在于真正按照证券法规的要求从严执法,让法规对造假者产生足够的威慑力。只有当那些存在瑕疵的企业对证券市场敬而远之,才会将造假者隔离在市场之外。

    新大地、天能科技两家公司的受罚,对未来IPO取消审核制,实行完全的市场化也有重要的推进作用。对于取消审核制,投资者最为担心的是造假公司会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变本加厉。但是,一个公司一旦进入IPO程序,它对自己发布在外的任何信息都将负起法律责任,一旦有假,就将像新大地和天能科技一样遭受严惩。证监会以铁的事实警示造假者,不管是否已经上市,只要有造假的事实,都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在市场对此有了明确的认知以后,目前IPO中弥漫的造假风气将有望得到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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