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深喉揭秘垃圾短信黑网:运营商“坐庄”

    2013-05-17 01:50

    一位电信运营商内部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垃圾短信的群发平台,大多是利用运营商业务体系中的一种集团短信业务渠道来达到发送垃圾短信的目的。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齐文婷 发自深圳    

    编者按

    手机,已成为多数人的必需品。目前我国手机用户已突破11亿,平均每10个人就拥有8部手机。同时,垃圾短信也铺天盖地涌来,各类广告、诈骗信息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生活。这些垃圾短信从哪里来?谁在受益?谁来监管?今天是“世界电信日”,《每日经济新闻》为您揭开垃圾短信背后的利益链。

    每经记者 齐文婷 发自深圳

    困扰大量用户的垃圾短信,竟源于电信运营商对集团短信业务的审核不严,甚至还有利益牵涉其中?

    近日,一位电信运营商内部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垃圾短信的群发平台,大多是利用运营商业务体系中的一种集团短信业务渠道来达到发送垃圾短信的目的,“集团短信业务是以公司、单位为申请者的形式进行办理,申请者可以获得一个服务号码,通过运营商提供的设备连接至行业网关发送短信。发信者通过账号、密码进行登录鉴权”。

    对此,与运营商合作多年的电信业深喉人士林方(化名)告诉记者,目前国内的垃圾短信产业,已经形成了少数一级代理商掌握运营商核心资源、大量分销商拓展市场的产业分工体系。对于垃圾短信泛滥问题,三大运营商则涉嫌存在屏蔽失效、投诉无用、纵容违规、利益丛生、轮流坐庄等五大问题。

    疑点一:

    屏蔽失效

    2012年,工信部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端口类短信群发业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显示,目前存在部分电信企业利用自有短信通道,使用自有端口和个人通信号码违规开展经营性垃圾短信群发业务的问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要求运营商加强垃圾短信发现、过滤能力,尽快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垃圾短信发端、收端过滤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垃圾短信发端、收端过滤系统。

    林方表示,屏蔽垃圾短信,在技术上完全是可行、有效的,短信发送首先要经过运营商的短信网关,短信网关上设有的拦截机制可以对关键字进行过滤,问题在于,现在很多发送端根本没有对关键字进行拦截,垃圾短信得以畅通无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后发现,在执行中,运营商对手机号卡发送的短信启用了屏蔽机制,也就是说普通用户如果发送带有垃圾短信关键词的短信,达到一定数目(一般为5~10条)时,相应的手机号卡就会被运营商强制关停短信功能。“但是这套屏蔽机制却并没有对运营商自营的106(开头的号码)群发短信产生作用。所以用户收到的很多106短信里面实际都有垃圾短信关键词,如现新房、询、开盘等类词语都堂而皇之地随意出现。”林方说。

    去年,工信部曾严打过运营商的商业短信端口,随后各省陆续建立起了屏蔽外省发送来的垃圾短信的防火墙。林方向记者透露,“但是今年以来各省又陆续撤掉了防火墙,让垃圾短信畅通无阻,即使没撤下来的,发送短信的省份的运营商也研发了新技术,攻破了防火墙。这也是大量短信代理商宣称可以做到全国无屏蔽的重要原因。发送垃圾短信,没有运营商的技术配合是根本无法实现的,所以遏制垃圾短信,还是需要运营商管好自身。”

    记者在暗访中也发现,群发短信的公司并未对广告主发送的内容作任何关键词限制,并且可以随时向三大运营商的任何号码无障碍地推送垃圾短信。

    【对话】

    记者以某品牌女装负责人的身份,与一位短信群发平台提供商的业务员进行了业务洽谈,以下为洽谈中的部分对话: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对话中简称NBD):你们公司是直接跟运营商签约还是二级分销商?

    业务员:我们是一手分销商,直接合作的运营商是上海移动。过半通道都是由上海移动发放。

    NBD:对于群发垃圾短信,运营商不是有屏蔽机制吗?

    业务员:这个请放心,这种情况是绝对不会发生的。因为公司通道都是可以和客户平台连接的。即使是发单高峰期,我们这边的技术部也会为每个客户连接合适的发单平台。

    NBD:我如果一次性购买了几万条,有发送时间限制吗?

    业务员:没有时间限制,每个客户在我们公司都会有相应的准确备注,包括开户时间、开户金额、发单累计量和剩余金额等。只要客户的开户账号内金额大于1元余额,都是可以使用的。公司平台有软件版和网页版两种。网页版的查询功能比较齐全,而且比较方便,所以我们公司大多数客户都是在使用网页平台。

    NBD:如果我购买了很多量,一次可以发多少条?

    业务员:这个就没有限制了。提交的话,一般一次性发5万~7万条会比较稳定。如果再多的话,可以分批提交,这样不会影响到短信发送的速度。

    NBD:我购买的短信量,有限区域、限网和限内容等方面的规定吗,还是全国及三网、无内容约束地无限制发送呢?

    业务员:没有限制。如果想在全国及三网上发的话,我们也可以提供相应的分类号码。内容上可以做到无障碍发放。

    疑点二:

    投诉无用

    此前,工信部和三大运营商均针对垃圾短信出台了举报和相应处理的整治方案,但相对于海量的垃圾短信而言,大量举报如同泥牛入海,收效甚微。

    目前,用户可以登录运营商网上营业厅,或者拨打运营商服务热线,对垃圾短信进行举报。此外移动用户可以编辑“端口号(即推送垃圾短信的号码)+*(星号)+垃圾短信内容”到10086999举报;中国联通用户可以将垃圾短信发送者号码与垃圾短信内容一起,发送到“10010”。

    106短信平台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行,其中中国移动短消息类服务代码为10657;中国联通短消息类服务代码为10655;中国电信短消息类服务代码将为10659。

    此类服务代码开始使用之初,曾有专家分析认为,在采用统一代码后,可以方便手机用户分辨信息来源,并立即向运营商及工信部进行投诉,只要举报增值服务商的代码即可。

    然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后发现,目前用户投诉垃圾短信却遇到了“严峻挑战”。

    林方对此解释说,以中国移动为例,目前中国移动使用106端口群发短信,但该端口号码可以长达19位,这让用户既难记忆、又难录入、更难举报,“此外,中国移动可以任意更改群发端口的后几位数字,从数学的逻辑排列组合上,19位的长度可以衍生出无数的群发端口,也使垃圾短信得以生生不息”。

    一名垃圾短信分销商的业务员向记者表示,如果有用户将其发送端口举报为垃圾信息来源超过两次,那么下次发送短信时,这名用户将被运营商拉进短信“黑名单”,不再收到垃圾短信,从而使这位用户也不再投诉。

    林方也表示,出于利益考量,运营商收到用户投诉后,并不是将违规的通道关闭,而是将举报用户拉入黑名单,同时将该用户发往各省进行黑名单共享,从而减少举报。

    【对话】

    以业务合作为由,记者以某品牌女装负责人的身份与前述中的短信群发平台提供商业务员进行了一段对话,以下为对话节选:

    NBD:如果有用户向运营商举报我发的信息,会不会影响我后续短信的继续发送?

    业务员:不会,每个号码在运营商那里都会有记录。如果我们提供的数据中有号码进行了投诉,且投诉量超过2次,那么运营商就会将相应号码放进短信黑名单。所以下次再发送短信时,特定号码就再不会收到短信。

    疑点三:

    纵容违规

    今年4月,工信部先后发布4项通知规定,要求运营商通过主动监测,及时发现端口类商业短信发送服务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切断垃圾短信利益链,重点清理基础电信企业自有及合作的端口类短信息发送业务。

    然而,运营商端口类垃圾短信仍照发不误。

    据腾讯移动安全实验室监测,截至2013年第一季度,腾讯手机管家接到用户主动举报垃圾短信总量达到5.53亿,仅2013年第一季度,用户举报垃圾短信的数量就达到1.93亿条。在第一季度用户主动举报的垃圾短信中,广告类占81.09%,诈骗类占11.46%,违法类占4.24%,其他类占3.21%。

    “垃圾短信的来源既有106号段发送的,也有普通手机号码发送的,各自数量规模都非常大。最近监测到的用户主动上报数据显示:106号码段的垃圾短信约占45%左右。”腾讯手机管家相关负责人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林方表示,日益泛滥的“无签名”垃圾短信也是运营商涉嫌同流合污的重要证据。“卖群发短信的人通常会说他的通道可以实现70个字无签名。事实上,运营商集团公司明确要求,各地分公司在发送群发短信时,必须加上发送公司的签名,以防止广告主乱发垃圾短信。但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暗访调查中发现,在垃圾短信群发业务中,“不带签名”已成潜规则。

    林方说,没有运营商的配合,随时随地、面向全国、三网群发、不限内容、不带签名的垃圾短信群发根本就无法实现。

    【对话】

    记者以某品牌女装负责人的身份与前述中的短信群发平台提供商业务员进行了一段对话,以下为对话节选:

    NBD:不带签名是吧?

    业务员:嗯,是的。

    疑点四:

    利益丛生

    新华社2008年9月27日对外发布的一则消息称,当时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已达成了一致意见:坚决不向任何企业和个人提供低于每条5分钱的短信服务,并都对此进行了明确承诺。

    记者拿到的一份《移动短彩信业务宣传方案》内容显示,中国移动文字短信群发业务的对外销售价格为5分钱一条。不过根据记者的暗访,一条垃圾短信的价格可低至三四分钱。

    是谁偷偷降低了群发短信的价格,又有谁在其中获利?

    对于其中的价格反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后发现,可能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短信群发公司在发送短信时未按合同中规定的足量发送,存在“缺斤少两”的问题。

    记者调查后发现,通常一级代理商批发买入群发短信的价格约为每条1分多钱,而他们在制作群发软件时,就会在软件中植入漏发程序,扣量5%左右,然后再以高出2~3分的价格转手卖给次级代理商。分销商拿到短信发送额度后,出于行业竞争的激烈性,一般以3~5分/条的价格报价。在发送短信时,为了赚取利润,通常只按客户订购短信量的四到六成发送,部分群发公司最终的发送量更少。而客户由于购买的短信量较大,一般很难真正监控到短信群发公司的最终发送量,这也为短信群发公司的偷工减料之举提供了空间。

    另一个原因是运营商给出的返点。

    林方对此详细解释说,“垃圾短信背后隐藏着很长的利益链,全国一年近2000亿条的群发短信量。如果运营商和代理商之间没有任何利益瓜葛,这么多的发送量是不可能顺利发出的。现在运营商集团层面要求这种短信的价格不得低于5分钱,不过市面上很多报价不正常的短信群发代理公司,却基本上以4分、3分的价格在卖。代理商们不会做赔本生意,如果没有运营商的返点,这种价格是根本不可能做出来的。同时,只要有返点,就肯定有腐败。”

    他同时透露,行业通常的潜规则是,运营商返点给代理商,代理商再私下拿出大头回头感谢运营商里面的关键性人物。

    【对话】

    记者以某品牌女装负责人的身份与前述中的短信群发平台提供商业务员进行了一段对话,以下为对话节选:

    NBD:你们公司的群发短信多少钱一条?

    业务员:请问是发会员通知短信,还是广告宣传短信?

    NBD:广告宣传短信。

    业务员:广告宣传短信的话,我们公司有“106(号段)70字无签名通道”,单价5分,3万条以上有优惠赠送。“106(号段)65字自带签名通道”,单价4分,量大优惠。“0971、0739”等各类电信通道,单价5分,也是3万条以上有优惠赠送。

    NBD:如果购买的量大,有什么具体的优惠?

    业务员:单价5分的通道,1万条是5分钱1条,3万条时为4.5分1条,5万条时为4分1条,10万条时为3分1条,同时赠送短信1万条。单价4分的通道:1万条时4分1条,3万条时3.5分1条,5万条时3分1条,10万条时2.5分1条,另赠送短信1万条。如果购买量超过10万条的话,再赠送一些短信,也是可以商量的。

    疑点五:

    轮流坐庄

    “2009年央视曝光了中国移动下属山东分公司群发垃圾短信,中国移动关闭了大量群发端口;其后,中国电信的群发端口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这也导致了2012年中国电信被央视曝光;但是,从去年底到现在,中国移动的群发短信又凶猛地卷土重来了,三大运营商对垃圾短信的操盘,恰如一场轮流坐庄的游戏。”作为内行的林方如此描述这种垃圾短信行业的幕后怪象。

    根据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的数据显示,在今年4月7日工信部吹响又一轮垃圾短信清除行动的冲锋号后的4月14日~4月20日,该中心间接收到的举报中,通过端口发送的垃圾短信量不减反增,环比上升61%,再一次体现了垃圾短信身上“打不死的小强”的“信坚强”性质。其中,通过端口方式发送的垃圾短信排名前三的地区分别为广东(1890件次)、四川(1720件次)和浙江(859件次)。转给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调查处理用户举报的端口类数据共计9874件次。其中,中国移动2811件次、中国联通338件次、中国电信6725件次。

    运营商的业绩考核机制成为垃圾短信泛滥的另一助推力。

    目前,我国电信运营商利用KPI进行考核。这种考核方式把对部门或员工绩效的评估简化为对几个关键指标的考核。这种方式在提升效率的同时,也导致了电信运营商很多工作均围绕着关键指标进行分配。

    林方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运营商传统的话音业务收入下滑得非常厉害,而短信群发业务正好可以很好地弥补这块下滑缺口,“每年集团都要制定收入任务,其后再层层分解,集团分解到省公司、省公司要分解到地市级。问题最终暴露在了地市级层面,为了达成收入目标,地市级层面必须千万百计地拉收入,而垃圾短信就成为了其拉收入的一大动力源。其实运营商也怕垃圾短信被用户投诉,但收入压力太大了,所以他们只能铤而走险。”

    相关链接

    律师炮轰运营商:既违约又侵权

    针对垃圾短信泛滥问题,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律师都燕果撰文指出,在用户没有订制、申请某种短信服务的情况下,短信服务商擅自提供有偿的信息服务,相当于商业上的“强买强卖”行为,侵犯了用户的消费选择权和事先知情权,侵害了他们的利益。“垃圾短信涉嫌侵犯他人安宁权、通信自由权、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权、消费自由权等多种权利。运营商向用户发送垃圾短信造成的侵权,属于运营商直接侵权。”

    不过令人较尴尬的是,虽然垃圾短信早已在中国社会泛滥成灾,但相关法律法规的跟进却严重滞后。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00年我国颁布了《电信条例》,但是该条例中并没有对垃圾短信作出明确的法律规范。在2004年颁布的《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也只是对垃圾短信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规范意见,缺乏实际法律效力。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由于我国立法存在漏洞、消费者维权的法律依据不足,特别是消费者举证难、标的金额小,导致垃圾短信问题难以通过法律层面得以合理治理。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宏辉一针见血地指出,目前对于垃圾短信的法律监管,基本仍停留在无监管的真空状态。

    记者注意到,与我国垃圾短信在法律层面的“放任自由”状态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发达国家已对此作出了相应的法律严惩机制。比如美国的相关法律就规定,违规发送垃圾短信者最高将被罚款600万美元,严重者甚至会被处以监禁。而在韩国,未经用户同意发送垃圾短信的行为,最高将被处以约合人民币18万元的处罚。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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