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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关联交易被禁 业内称有规避方法

    2013-05-16 01:31

    每经编辑|每经记者 邓莉苹 发自深圳    

    每经记者 邓莉苹 发自深圳

    债市黑幕被曝光后,监管机构对债券交易的规范正逐步趋严。

    5月1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规定,同一金融机构法人的所有债券账户之间不得进行债券交易。

    相关机构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样的规范可以让债券交易整体更合规,同时,在这些机构中,银行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大。

    此次出台的《公告》,明确提出了涉及的相关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

    按照《公告》,商业银行法人内部机构之间不得进行债券回购与现券交易;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投资管理人管理的不同企业年金基金及其他资产之间不得相互进行债券交易;同一企业年金基金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不得相互进行债券交易。同时,保险、基金、信托、证券等所有机构自身账户之间不得进行关联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在最新发布的研报中认为,作为银行间债市的前台服务机构首次公开发布债券关联交易的规范细则,此举明确地向市场表达治理规范债市的决心。

    据报道,上周中债登公司各银行理财部门电话通知,暂停银行自营账户与理财账户债券交易结算。同时,中债登公司还要求各结算代理人立即暂停为非金融机构法人债券账户提供买债等业务。而从此前曝光的债市案件来看,丙类户成为了利益输送的主要渠道。

    一位保险资管人士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样的合规管理还是很有必要的,以前有的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账户比较多,如果要调结构可能会在同一公司的账户下进行倒手这样的情况出现。

    一位公募基金经理对记者表示,对于基金的相关规定一直都有,一直都禁止不让做。但是关于银行的规定,比如银行理财之间的账户交易以前是可以做的,这个规定对银行机构的影响应该比较大。

    不过,前述基金经理也表示,这样的规范也并不是完全不能规避,如果真的要做,只需要找一家机构来“过桥”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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