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原主席倪志福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4月24日15时在北京逝世,享年79岁。
倪志福同志生平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我党政治工作和工会工作的杰出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七届、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原主席倪志福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4月24日15时在北京逝世,享年79岁。
倪志福同志1933年5月出生,上海市人。1950年6月进入上海德泰模型工场当学徒,在上海青工政治文化学习班学习后转入上海第四机械制造训练班学习。1953年6月到国营六一八厂(北京永定机械厂)五车间当钳工。195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4月至1965年5月历任国营六一八厂工艺科、技术科工程师,在本厂大专班学习。1965年5月至1973年4月历任国营六一八厂副总工程师、代总工程师、总工程师。1973年4月至1976年10月历任国营六一八厂党委书记,北京市总工会主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北京市革委会副主任。1976年10月至1988年10月历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上海市革委会第一副主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北京市革委会副主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党组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干部学校校长,国务院机械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天津市警备区第一政委。1988年10月至1993年10月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倪志福同志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潜心发明创造。早年在工厂工作时发明了三尖七刃麻花钻,大大提高了钻头的使用性能和寿命,在国内外引起重大反响,被称为“倪志福钻头”。1959年他出席全国群英会,被授予“全国先进生产者”称号。1965年获得国家科委颁发的“倪志福钻头”发明证书。1986年获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颁发的金质奖章和证书。2001年12月,“倪志福钻头”获国家专利。他还撰写了《倪志福钻头》、《群钻的实践与认识》、《群钻》等著作。作为发明创造活动的积极实践者,他对发明创造事业始终有着特殊的感情,为推动我国群众性发明创造事业,提高职工队伍技术水平倾注了大量心血。1985年,他作为牵头人之一发起成立了中国发明协会,1999年9月担任中国发明协会会长。他还先后担任北京理工大学董事会名誉董事长、中国职工技协名誉会长、中华慈善总会名誉会长等职务。
倪志福同志在北京工作期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推动技术革新。他领导成立了北京市技术交流站,积极开展职工技术交流、推广、攻关等工作;组织编写了《金属切削理论与实践》等技术书刊,受到广大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欢迎;总结了纺织系统加强班组建设的“两长五大员”经验,把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结合起来,在全市厂矿企业中推广。粉碎“四人帮”后,他注重抓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他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动首都工业、科技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在担任上海市领导职务期间,与市委其他领导一起,坚决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争分夺秒地开展工作,及时粉碎了“四人帮”在上海的亲信、骨干妄图发动武装叛乱的阴谋,团结带领上海广大军民开展深入有力的“揭、批、查”斗争,有效摧毁“四人帮”在上海的帮派体系,为迅速恢复上海的政治、经济、社会秩序,把上海各条战线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常轨道,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担任天津市主要领导职务期间,团结带领市委一班人,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十二大精神。认真开展整党工作,清理“三种人”,清查“文化大革命”中的大案要案,坚持稳定发展的方针,促进了安定团结;坚持以改革总揽全局,积极稳妥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城乡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全市国民经济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坚持抓城市建设,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人民生活得到了显著改善;积极在各个领域进行卓有成效的开创性工作,使天津市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现了崭新的局面。
倪志福同志于1978年10月当选为全国总工会第九届主席,并于1983年10月、1988年10月连任全国总工会第十届、十一届主席。在担任全国总工会主席的15年中,他团结带领全国总工会领导班子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实践、大胆探索,把工会工作纳入全党工作大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中央指示精神,积极有效地推动工会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并积极推进工会改革和建设,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发展创新了思路和格局。中国工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后,他积极推动恢复在“文化大革命”中陷于瘫痪的工会组织,特别是根据邓小平同志在中国工会九大上致词的要求,推动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应有作用,团结和组织广大职工投入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去,使各项工作走向正轨。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他推动形成《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明确工会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立足改革全局,把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维护职工利益结合起来,增强基层活力,实现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团结广大职工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明确提出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强调工会要努力为职工说话办事,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在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努力工作,开拓进取,为稳定大局,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了实现工会改革目标,他着重推动理顺两个关系:一是理顺工会的外部关系,主要是工会与党、工会与政府的关系,使工会在党的领导下能够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二是密切工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为中心环节,改进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活动方式,防止和克服工会的行政化倾向,实现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
倪志福同志是第十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他参与了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决策,积极参与探索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工运事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倪志福同志1988年4月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1993年3月当选为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他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他高度重视提高立法质量,强调要以宪法为依据,从实际出发,以改革的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立法工作。他参与制定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商业银行法、行政诉讼法等一批重要法律,为加快立法步伐特别是经济领域立法倾注了大量心血。他注重法律的实施和监督工作,亲自带队检查劳动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实施情况,并多次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强调必须把执法检查放到与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他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注重调查研究,先后赴四川、湖北等地考察三峡工程建设和库区移民安置情况,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他积极促进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间的交往交流,率领全国人大代表团对泰国、马来西亚等国进行友好访问,多次会见外国议会代表团和国际友好人士,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增进政治互信,加深人民友谊,促进国家之间友好关系的发展。
倪志福同志退出领导岗位后,仍然关注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关注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关心人民群众的生活,特别是十分关注工运事业的发展,表现出一名共产党员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崇高精神。
倪志福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委员,第五届、六届、七届、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倪志福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光辉的一生,为共产主义理想不懈奋斗的一生,为党和人民无私奉献的一生。他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政治问题上头脑清醒,态度明确,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他党性强,顾全大局,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谦虚谨慎,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他对基层、对人民群众有深厚的感情,以身作则,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长期保持和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他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善于总结,注重理论同实践相结合,工作深入细致,重视调查研究,富有开拓创新精神。他时刻牢记党的教导,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清正廉洁,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严格。他平易近人,作风民主,始终保持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备受人们敬重。
倪志福同志的逝世,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损失,是工会事业的重大损失。我们要学习他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优良作风,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埋头苦干,锐意进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倪志福同志永垂不朽!
(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