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伊始,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制售假洋酒引起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作出判决:涉案的四名被告共被判处10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48万余元,被视为近年来因洋酒造假获刑最重的一起。其中,获缓刑的被告人高某还被法院禁止在缓刑期间从事酒类生产经营。
对于此次判决,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的判决结果,尤其是对其中洋酒造假主要成员处以最高6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将对此类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而向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发出“禁止令”,就是为切断其与其他制假售假人员的关联,避免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而在本案的调查和审理过程中,我们获得了来自洋酒业界的全力配合:保乐力加作为商标所有权人、以受害单位的名义参与本案,有效配合侦查机关调查取证,这一举动除了帮助司法部门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打击制假售假,也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该案件的调查及审理获得了业内、尤其是国际洋酒协会及相关洋酒企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保乐力加在知悉判决后表示:假冒酒类产品不仅损害商标所有者企业的利益,更是对广大消费者的权利、特别是身体健康造成了伤害。保乐力加长期与国内政府部门以及行业各方开展合作,并坚持创新,不断更新防伪技术,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回顾刚刚过去的2012年,全国各省市也都加大了洋酒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2012年5月,重庆法院对五名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洋酒的涉案人员判处共计7年有期徒刑以及人民币17万元罚金;12月,乌鲁木齐法院对一名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洋酒的被告作出了4年有期徒刑及50万元罚金的判决。这一系列判决结果,充分说明了中国政府日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对洋酒造假予以严厉的打击。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8年至2013年5年间,包括地方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酒类专卖管理局、商务局和技术监督局等在内的各地执法机关在国际洋酒协会配合下,已成功查获大型假洋酒制售案63起,抓获构成刑事犯罪的涉案人员158名,处罚金额总计达到1500多万人民币。其中,情节最为严重的案犯获刑6年6个月,而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以上的案犯达到13人。
保乐力加中国董事总经理孔仕覃(ConConstandis)表示:“作为洋酒行业负责任的领导者,保乐力加一直致力于用优质的产品为消费者带来放心的消费体验,并持续打击制售假酒的行为。我们很高兴看到中国政府部门对打击假冒产品做出的不懈努力以及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我们也将会与各政府部门继续合作,为假酒整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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