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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庆钰:大部制改革有三大亮点

    证券日报 2013-03-12 09:03

     

    又到了五年一轮的政府改革之时,广大社会公众自然会产生很多的新希望,期待付诸各种社会问题的解决于新一轮的改革之中,社会方方面面也希望能够参与其中,共同将改革再往前推动一步。

    围绕着最为核心的机构调整方案,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建议。按道理讲,这些年的运转所积累的问题已经给出很多理由,让改革领导者来按照真正大部门制的要求,来全面建设大部门体制。但是已经出炉的方案与人们期待的还是有些距离。一些专家呼吁的大“农业部”,大“民社部”,大“文化部”,大“科工部”,有的没有实现,有的是部分实现。尽管与各方面的期待有一定距离,但新的改革与调整方案还是体现出与时俱进的新特点。

    首先延续了大部门制的基本趋势。2013年这次改革可谓萧规曹随,在上一届政府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在梳理与归并职责基础上,又减少了4个正部级机构,改革后除了办公厅外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再次压缩到25个。体现出中央在处理带有复杂和敏感性改革议题上的智慧和勇气。这次大部门制的推进对于解决国务院一些部门的职责交叉、推诿扯皮,对于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部门职能体系,对于改善国务院的宏观管理和完善制度机制,预期会有明显效果。

    其次是体现了政府职能转变的特点。在任何情况下,转变政府职能都是改革的落脚点。这次调整以后,在25个部委中,具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色彩的部委是11个,带有明显经济管理色彩的部门是9个。而且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国家能源局也更加有利于市场监管重职能的加强。尤其值得强调的是,在大部门制实行的背后,有着政府职能合理化的强劲追求。方案显示出,此次政府下决心要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第一是通过减少审批、减少许可、简化登记、减少收费等管理行为,大幅度向企业让渡自主空间;第二是通过采取一次性登记、减少对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促使权力与社会组织脱钩等措施,大幅度向社会让渡自主空间;第三是通过下放投资审批权限、下放经营审批权限、下放转移支付支配权限等,向地方政府让渡自主空间。除此之外还在改善宏观管理、改进社会管理和加强依法行政方面有新的履职方式和内容。

    再次是对地方政府改革产生引导作用。新一轮的这次改革,中央一般不会要求地方政府也必须一刀切,但是根据以往的经验,会有比较大的示范效应。预计在接下来的两年之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绝大多数会做出改革反应。从过去五年的改革看,中央政府做的相对比较好,地方上广东的顺德等少数地方大部制改革比较到位。但是多数地方有名无实。尤其是省级以下地市和县市级机构设置依然是林林总总,不胜其多。不仅在机构设置上存在对中央政府设置生搬硬套,与地方职能不符的弊端,而且还存在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不符的问题。一个是经济类太多而服务类太少。从各地政府门户网站可以看到,经济类各种机构在机构总数中占比过高,省一级政府一般在35%以上,地市和县市级政府中一般在40%以上,有的多达50%。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类机构比例在省级是25%左右,地市级是23%左右,而县一级是20%左右;另一个问题是不当设置和计划色彩太重。比如在为数不少的地方机构序列中依然设置煤炭办、仲裁办、供销社、经济合作办、地震局、气象局、老龄办、金融办、行业管理办、农机局、房管局、文化执法局、无线电管理办、粮食局、人防办、群工办、招商局、劳教局、砂石办、武装部、610办公室等等。虽说存在必有其用,但在设置的合理性和功能性上的确存在予以调整和规范的必要。这次国务院带头进行的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将有望带动各级地方政府启动更具有实质性的改革,以促进建设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重心的大部门体制。

    毫无疑问,大部制改革无论在中央层面,还是在地方政府的层面,最大的障碍是利益冲突。要整合,有些部门职能就会被削弱甚至是消失,那么原来的人员尤其是领导岗位会减少,领导层的利益就可能受损,甚至背后还有直接相关、非同一般的庞大利益群体。我们的改革设计者和领导者必须站在全局高度,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不失时机地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不断探索,稳中求进,通过不懈努力,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努力建设一个服务行政政府。(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学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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