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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国家发改委从油价公式中解套

    证券时报 2013-03-08 08:52

     

    在世界成品油领域有一个神奇的定价公式:以全球3个地点的石油价格为基准,以连续22个工作日为周期,以平均价格变化幅度是否超过4%为依据,外加秘而不宣的相关权重搭配,便可以决定一国的石油价格该升还是该降,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最新的成品油价格。这个公式有一个貌似庄严的称谓:成品油定价机制。

    石油是一种高度国际化、高度市场化且与地缘政治关系密切的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大且难以捉摸,企图用一个定价公式来科学管理石油价格变动,实施效果往往不如人意。多年来国家发改委吃力不讨好的实践,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正如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日前所言,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有两个明显缺点:一是22天的调价周期太长,二是以4%这个变动幅度作为调价依据有缺陷,两者造成国际油价的变动不能够及时反映到国内成品油价格上来。

    其实,除了张平所指出的“两个明显缺点”之外,现行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还有一个隐蔽的、但是危害更大的缺点:它某种程度上为石油巨头们的垄断经营提供了保护。有了这套定价机制,石油巨头们就没多大必要对国际油价急剧变动保持敏感,只需照单卖油就行。赚了,就怡然自得地享受高额利润;亏了,就理直气壮地申请财政补贴。既然价格杠杆基本无用,旱涝皆能保收,石油巨头们何必劳神费力去提升油品质量呢!从这一点看,要求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对日益严峻的雾霾天气承担责任,并非牵强附会。

    张平还透露,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油价形成机制的改革方案,计划缩短现有的22天调价周期,同时取消4%的调价幅度,使定价机制更加灵活,该涨就涨,该降就降,更加适应国际市场的变动。这是一个好消息。虽然这只是一个治标之策,但治标总比不治好。

    至于治本之策,自然是放开价格管制和行业准入门槛,鼓励国营、民营油企在原油进口、炼油和终端销售等各个环节上公平竞争。如此一来,国家发改委就不用再制定中看不中用并招惹骂名的定价公式了,油企们也将千方百计提升油品质量,为中国减少雾霾天气作贡献。这当然是难以一蹴而就的美好愿景,但并不妨碍我们从现在起大声呼吁并加紧努力去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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