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查道坤 发自江苏泰兴
每经记者 查道坤 发自江苏泰兴
昨日(2月26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了江苏泰兴涌金商业广场拖欠业主租金一事。随着记者调查的深入,涌金商业广场的诸多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其中,开发商售后包租,以及关于房地产升值和投资回报的承诺,违反了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此外业主还表示,他们购买涌金商业广场的商铺,拿到的发票金额仅为购房款76%,开发商存在偷漏税的嫌疑。
对于上述种种问题,涌金商业广场一位负责人称,“我只能把我知道的情况说出来,不了解的情况我无法回答。”
涉嫌违规和偷漏税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涌金商业广场在其前期宣传和与购房者的合同中都明确写明了包租和回购,所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存在违规行为。”江苏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陈姓律师表示。
在采访过程中,多位业主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开发商只提供了总房价76%的发票。
业主张小姐介绍说,她购买的商铺是按照每年合同价8%的租金,三年合同价24%的租金抵扣房款,业主在购买商铺时只需支付76%的房款。“通常付款之后,开发商应该当场提供发票,但我和大多数业主第二年才拿到发票,而且发票金额只有总房价的76%。”她表示,由于发票上的金额低于总价款,如果她以后将商铺卖出去,将承担差价的税费损失。
张小姐告诉记者,业主已将相关情况反映给了泰兴市市长信箱。“我们得到的回复是,政府认为开发商确实存在偷漏税行为,但由于对业主损害不大,所以不予追究。”
上海一位资深律师表示,“虽然业主购买时没有支付总价款,但前三年租金是开发商收取了,按照规定,开发商应该开具总价款100%的发票,否则就涉嫌偷漏税。”
政府或提供招商支持
对于涌金商业广场开发商无力支付业主租金,泰兴市济川街道服务业办公室李主任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政府有义务帮助涌金商业广场盘活市场,在招商引资方面和政策扶持方面予以支持,但是政府绝不包办一切。在政府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必须通过法律解决的问题还须由司法机关解决。”
上述业内人士说,“开发商当时的宣传广告和业主签订的合同里面,关于包租和返购都已经违反相关规定,当地主管部门应负有监管责任。”
对于业主目前的处境,该业内人士表示,“按照合同规定,开发商已经违约,业主可以联名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支付租金和违约金,甚至可以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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