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保护基金公司风险防范管理要前移。将探索通过持有更多上市公司股票的方式行使股东权利,扩展保护基金业务范围,积极研究向暂时陷入困境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提供紧急救助为市场提供流动性支持,完善保护基金收缴机制,让违规券商付出更大经济代价。
该负责人指出,随着证券市场创新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延伸,挪用保证金等传统风险逐步被创新业务的其他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等新的风险因素所替代,保护基金公司风险防范管理也要随之前移,从事后处置变为重在事前防范。一方面,积极探索通过持有更多上市公司股票的方式,行使股东权利,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密切关注并及时发现和纠正上市公司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种违规行为,必要时可以提起诉讼,向投资者提供维权法律支持,从源头上防范风险,推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将扩大监测覆盖范围,逐步将证券公司所有业务特别是创新业务等纳入日常监测范围。同时,进一步完善保护基金收缴机制,被出示警示函和行政处罚的证券公司,将面临“真金白银”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