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财政部:监督制约财政部门行使处罚裁量权

    新华网 2013-01-29 15:19

    财政部日前制订《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细化了财政部门行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守的原则和相关要求,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新华网北京1月29日电 为了规范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财政部日前制订《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细化了财政部门行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守的原则和相关要求,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条法司有关负责人29日告诉记者,目前,财政部门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方面面临着一些困难,如一些财政法律制度有关行政处罚的规定比较原则,自由裁量空间较大,致使执法人员在执行中不好掌握;同时,执法人员主观上随意甚至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轻责重罚、重责轻罚、同案不同罚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对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监督制约,是进一步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需要。

    财政部制订的《规范》对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的原则,即合法裁量原则、合理裁量原则、综合裁量原则。

    根据《规范》,行使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程序制度主要有:陈述申辩制度、听证制度、裁量说理制度、回避制度、集体讨论制度。《规范》分别对应当不予行政处罚,应当(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以及应当(可以)从重行政处罚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上一篇

    “注水牛肉”背后是腐败作祟

    下一篇

    业绩预告批量“报喜” 重组并表公司表现抢眼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