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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健米业控股股东易主

    2013-01-25 01:33

    每经编辑 每经实习记者 皇甫嘉    

    每经实习记者 皇甫嘉

    由于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金健米业(600127,前收盘价4.69元)于去年底开始停牌,今日接盘方浮出水面。这意味着,金健米业控股股东农业银行常德分行(以下称常德分行)终于得以将“烫手的山芋”抛开。《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自8年前常德分行因通过抵债成为金健米业控股股东以来,一直处于违规状态。

    受让方为同业公司

    今日,金健米业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常德分行与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霞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常德分行以4.62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9266万股转让给金霞公司,这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02%。

    目前的金健米业,已经不复当年“中国稻米第一股”的光景,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去年三季度,公司亏损73万元。

    资料显示,受让方金霞公司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谢文辉,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大米、粮食收购、普通货运等。

    此前,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持有股权存在种种限制,因此,常德分行长期违法控股金健米业为外界所诟病,至此终于告一段落。

    八年前因抵债入主

    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金健米业当时的大股东常德粮油被卷入一起借款解纷,最终湖南高级人民法院判定由常德粮油偿还常德分行2.19亿元的借款及利息。由于常德粮油无力偿还借款,2005年被裁定其所持1.46亿股金健米业,以拍卖的保留价1.59元/股抵偿给农业银行常德分行,抵偿总价约为2.32亿元。

    2006年6月,常德分行正式以控股股东的身份入主金健米业,至此,国内首例银行参与企业经营的案例出现了,但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禁止参与上市公司经营业务。

    因此,被迫上位的常德分行当时承诺在两年内处置所持有的全部股份,但令人意外的是,常德分行并没有兑现其承诺,更因此在2009年收到一份来自湖南证监局的要求整改的文件。

    未料,又过了两年,去年年底,常德分行才宣布彻底退出金健米业的经营,公开征集转让方,值得注意的是,相比当时常德粮油所需偿还的贷款,常德分行通过减持早已收回成本。

    资料显示,常德分行控股金健米业以来,先后通过12次减持,将持股比例从26.82%降低到了目前的17.02%,累计减持获利约为4.7亿元,而当初抵债总价为2.19亿元,常德分行获利远超当初的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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