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中国交建子公司陷复垦纠纷 上海松江276亩耕地荒废超2年

    2013-01-08 02:14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戴高城 上海摄影报道    

    每经记者 戴高城 上海摄影报道

    在寸土寸金的上海,一块276.05亩的耕地竟然被荒废超过2年,这块耕地当初因修建沪杭高铁被临时征用后,本该由施工方中国交建(601800,SH;01800,HK)下属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二航局)完成复垦,但该公司被指在没有向当地政府递交完整土地复垦方案,没有签订土地复垦协议,甚至没有与地方政府就土地复垦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私自开工、私自复垦、私自撤离”,该耕地也至今未通过相关部门的复垦验收。

    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杭客运)宣传部一位主任则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沪杭线路太长,这种临时借地很多,像嘉兴、海宁等,复垦工作也在做,有的已经完成,有的没完成。如果施工单位与地方政府履约的过程中存在问题或不合规的地方,我们作为监督方会去督促”。

    对此,松江区建交委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称:“这是市里的重大项目,松江区没有执法权限。上海市土地执法总队已经介入,他们会查看这块土地是否达到验收标准”。而截至发稿,记者仍未与中交二航局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

    耕地被临时征用1年却荒废2年

    当驶往杭州方向的高铁经过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曙光村时,细心的人会发现两块与周边农田完全不搭:杂草丛生的耕地,而周边的耕地上种满了稻谷等农作物,从2010年10月沪杭高铁开通后这一景象持续至今。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实地勘察后发现,上述两块耕地面积约有两百多亩,地块边缘堆了不少建筑石块,附近村民拿农具在地里挖了几下,泥土中有大量水泥块和小石子被挖出,一些附近村民在地块周边开出小块土地用于种菜,而种菜前深耕土地时挖出的石头则被堆在路边。一位村民称:“2009年修沪杭高铁时,村子里临近高铁的耕地被征用来做了搅拌站和梁场,但铁路修完后耕地至今并没有被修复”。

    记者联系到曙光村的一位村干部,其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当时签订的《沪杭铁路泖港段借地青苗补偿协议》,协议签订的双方是泖港镇人民政府和中交第二航务局有限公司沪杭铁路客运专线三标项目经理部。

    新建上海至杭州铁路客运专线,全线运营长度158.8km,2009年4月15日开工建设,2010年10月26日通车运营,工期历时18个月。经铁道部招标,线上工程由中铁一局等7家单位中标,中交二航局也中标承担了其中一部分,承担的部分正好处于曙光村附近。

    根据这份协议,中交二航局将泖港镇四个村的土地征用为施工临时用地,中交二航局根据市、区有关征收集体土地财务补偿标准支付了各种补偿费用共计333.4744万元。协议还规定了借地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2009年6月15日算起至复耕验收合格,同时写明若需延长借地使用时间,则按累计借地时间,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并补交借地费用。

    2010年10月沪杭高铁开通后,作为施工单位的中交二航局本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对被征用的耕地进行复垦,但曙光村这块276.05亩的临时占用耕地至今未得到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早在1988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土地复垦条例》,该条例在2011年时重新做了修订,国土资源部也曾多次发文对“土地复垦”的问题进行指导,在国家土地资源紧缺的矛盾凸显下,土地复垦已越来越受到政府的关注。

    上述村干部称,“其他三个村因征地面积小,问题已经解决,而曙光村涉及两百多亩地,复垦几乎没有开始,现在中交二航局的项目经理部都已拆掉,我们都无法联系对方”。

    “私自开工、私自复垦、私自撤离”

    根据铁道部2008年下发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中第二条的规定,“在申请用地之前,应依据土地开发整理相关规范和要求编制详细的土地复垦方案,按规定报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评审”,并且要求“建设项目各阶段要在临时工程详细设计基础上开展临时用地复垦工程设计,提出具体工程措施,计算详细工程数量”。

    另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从知情人处获得一份《沪杭铁路客运专线三标上海市松江区临时征地复垦专项方案》。该方案是中交二航局提交给当地政府部门的,据泖港镇镇政府一名主管该事的领导和曙光村村领导证实,这是中交二航局提交的唯一一份复垦方案,记者发现这份方案中至少存在几个疑点。

    首先,中交二航局提交这份方案的时间是2010年7月,此时沪杭高铁几近通车,与铁道部所规定的应在申请用地之前就完成复垦方案的要求相违背。

    其次,这份复垦方案极其简单,不符合国务院颁布的 《土地复垦条例》。根据条例规定,土地复垦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项目概况和项目区土地利用状况、损毁土地的分析预测和土地复垦的可行性评价、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土地复垦应当达到的质量要求和采取的措施、土地复垦工程和投资估(概)算、土地复垦费用的安排、土地复垦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但这份方案中仅有“项目概况、施工工序及技术要求、劳动组织、复垦施工计划和保障措施”,对于费用、进度安排等均未提及。

    第三,正是因为上述方案不是一份完整的方案,因此,该复垦方案没有泖港镇土地管理所和城建办的签字盖章,意味着这份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应。

    据泖港镇村镇办的孙主任对记者称,其是当时协调各村与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中交二航局应该向区有关部门提交一个复垦方案,有没有提交我们并不知道,但当时有在松江区建交委(建设交通委员会)组织下进行过一次协调会”。

    作为当时参加协调会的主要人员之一,曙光村相关负责人在协调会上对复垦方案提出多项技术要求,比如路基宽度应由1.2m调整至3m,土地增肥应采用有机肥、运输期间的道路养护应由施工方负责等,但这些要求遭到中交二航局的拒绝。

    孙主任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在协调会上,我们提出如不完成,按照国家赔偿标准,应给予每亩土地42万元的补偿,但对方没有同意,由于当时没谈妥,中交二航局之后不再跟当地政府接触,复垦方案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施工方后来是私自开工、私自复垦、私自撤离,并没有知会政府和村里。我们在协调会提出的复垦完毕后要报区土地规划局验收,到现在报与没报我们都不知道”,孙主任反映到。

    对此,松江区建交委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称,“我们只负责前期协调工作,并不是参与方,目前区政府已知道该事,区领导已经批示过,这是土地上的事,并请土地规划局打报告至市局,因为这是市里的重大项目,松江区没有执法权限。”

    该工作人员还称,“上海市土地执法总队已经介入,他们会查看这块土地是否达到验收标准”。

    据了解,目前中交二航局仅仅拆除了施工生产区、搅拌站、梁场、临时设施等,即便按照此前中交二航局提交的复垦方案,耕作层恢复工程几乎没有开始,如果方案按照要求,复垦的土地应该有效土层在30cm、要有灌溉及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土壤整治措施和植物措施等,但该耕地杂草丛生、中间甚至有一个近30米的深坑,这显然未达到上述要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采访中数次联系中交二航局,但公司电话一个没人接,另一个则已停机。而记者联系这个项目此前的李姓负责人时,其两个手机一个关机,一个停机后已经换成另外一个人使用。

    泖港镇镇政府督办该事的工作人员也碰到同样的情况,其多次联系李姓负责人后,“这个李部长称并不能做主,而且中交二航局领导调动频繁,今天跟这个领导说了,明天他就调走了,每次找过去都说不负责此事,所以我们泖港镇镇政府一直在很被动的局面下实施这项国家级工程,最后才将该问题上报给了区里”。

    管理方:地方政府收了保证金?

    2009年5月,沪杭客运成立,作为沪杭铁路的管理方。对于松江区这两块至今未复垦的土地,沪杭客运宣传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在操作过程中,为了制约施工单位最后完成复垦,就有一个复垦保证金,一方面是制约施工方,另一方面假如施工方没有完成,老百姓也可以拿这个钱做复垦,复垦保证金是地方政府收去的,所以复垦有几种操作方式,按照协议如果明确规定施工方复垦的,就由施工方复垦,如果协议是交了保证金的,由地方政府完成的,就由地方复垦,松江属于自己复垦的”。不过该工作人员并不确定,称等主管该项目的负责人查一下才能知道。

    对此,孙主任和曙光村相关负责人否认收到了保证金。根据中交二航局此前与泖港镇政府签订的赔偿协议,支付的333万多元在项目上是各种赔偿费用,并没有复垦保证金这一项。据曙光村估算,两百多亩地的复垦费用在千万以上。

    沪杭客运宣传部一位主任则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这个协议是施工方中交二航局跟地方政府签的,我们只是管理方,有些情况并不是特别清楚,但应该是谁建谁负责”。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问题反映到市国土局(应该是市土地规划局),那么就按程序走,目前我们并没有收到函,如果收到我们肯定要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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