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国务院批准,彩虹集团公司整体并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
国务院国资委5日发布消息,经报国务院批准,彩虹集团公司整体并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彩虹集团公司不再作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至此,中央企业数量由国资委成立之初的196家减少至116家。
据了解,彩虹集团前身是国营陕西彩色显像管总厂,成立于1977年,是“六五”期间为引进彩色显像管成套技术和设备而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总部位于北京,现拥有二级全资、控股公司11家,参股公司10家,直属单位1家;拥有彩虹股份和彩虹电子2家上市公司。
彩虹集团官方网站显示,该企业是中国第一只彩色显像管、第一套彩色玻壳、第一只彩色投影管、第一块等离子显示器、第一块OLED显示器、第一块液晶基板玻璃诞生的地方,其彩管、液晶玻璃、光伏玻璃、新型发光材料等业务均居于行业领先水平。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成立于1989年5月,以提供电子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为主营业务,产业分布于集成电路与关键元器件、软件与服务、专用整机及核心零部件、新型平板显示、现代电子商贸与园区服务等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电子信息产业领域。2011年中国电子实现营业收入1682.4亿元,利润总额37.4亿元,2011年底资产总额达1447.8亿元,连续两年入选《财富》世界500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