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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地企业仍倾向红筹模式赴港上市

    证券时报 2012-12-24 08:57

     

    中国证监会近日表示将在近期讨论降低内地企业赴香港上市门槛问题,这对于许多等待上市已久的企业而言,无疑是一个福音。有市场人士认为,未来赴港上市的企业将以H股形式逐渐取代红筹形式。

    但艾迪企业上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许夏雄对此并不认同,他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在尚未确定国内监管部门的配套及具体实施方案之前,相信仍有相当部分有途径的内地企业会倾向于以红筹模式赴海外上市融资。近期张兰改国籍就有可能是为俏江南以红筹模式赴港上市铺路。

    目前,内地在港上市的企业大多通过H股以及红筹股形式。红筹模式是指境内公司将境内资产以换股等形式转移至在境外注册的公司,通过境外公司来持有境内资产或股权,然后以境外注册的公司名义上市。

    许夏雄认为, 由于在H股形式下,上市主体是在境内成立的内资公司,企业在申请上市时,仍需要进行企业的改制工作,在面对香港交易所及证监会的审批前,还需先通过国内的审批。虽然预期上市门槛降低,但对于那些国家不鼓励或正在调控的行业,例如房地产行业等,相信通过国内审批的难度相当大。另外,以H股形式上市后,企业的再融资,例如上市后的增发、配股或发债等,仍需要国内部门的审批。因此,在出于上市后的融资便利性角度考虑,预计还是有相当部分的内地企业会倾向于以红筹模式赴海外上市融资。

    许夏雄介绍,采用红筹模式上市,由于上市主体是境外公司,其在很大程度上,避开了国内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因而有上市时间比较弹性、上市审批快、上市后再融资便捷快速等种种好处,因此一直深受欲上市企业的欢迎。

    而为了加强对红筹公司的监管,中国商务部等六部委在2006年出台了《关于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下称“10号文”),其中第11条规定,“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的公司,应报商务部审批”。

    许夏雄表示,即使在后10号文时期, 以红筹形式成功赴境外上市的企业并不乏见。为绕过10号文件,企业不惜采取各种方法,包括变换控制人国籍身份,利用已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利用已有外商投资企业收购等各种方式。例如近期的俏江南董事长张兰改变国籍实为赴港上市铺路。此外,还有早在2011年登陆香港主板的卓尔发展,用已有的外商独资投资企业卓尔发展中国分别收购国内从事地产业务的汉口北集团、卓尔投资集团和武汉务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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