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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明年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新华网 2012-12-21 11:26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0日说,在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方面,明年将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推动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

    谢旭人表示,明年将落实好其他各项税费减免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2012年,中国加大了结构性减税力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扩大到了北京、江苏、安徽、福建等9个省市和深圳等3个计划单列市。据初步统计,截至11月份,已纳入试点的企业户数约71万户,即将纳入试点的户数约20万户。“营改增”减负效果明显,其中上海市1-10月减收225亿元人民币,北京市从9月试点之后的两个月内减收25亿元。

    此外,官方去年还采取了提高了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对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降低部分进口商品关税;清理取消253项涉企收费项目等一系列措施。

    谢旭人透露,明年将加快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抓紧研究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试点的方案,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2012年1月1日,“营改增”试点改革率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启动,目前试点已扩至9个省、直辖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随着试点减税成效的逐步显现,改革在促进服务业发展、助推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谢旭人还指出,明年将继续推进资源税改革,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进一步发挥好税收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作用。

    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和民众减轻了负担、扩大了国内需求、促进了出口稳定增长,对遏制经济增速下滑亦起到了重要作用。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前三季度中国GDP增长7.7%。官方预计,实现全年7.5%的经济增长目标已成定局。(完)

    附:2013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在12月20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2013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服务。具体说来,要着力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落实好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完善稳定出口政策,落实好其他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大力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保持合理的中央基建投资规模,落实好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财税优惠政策。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保障科技重大专项顺利实施,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作用,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深化科技经费管理改革。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推动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加快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启动新一轮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扩大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范围,健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落实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扩大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性担保业务规模并降低收费标准,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促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围绕提质增效加快改造传统制造业,完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增强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支持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加快培育各具优势的城市群,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

    二是完善强农惠农富农财税政策,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水平,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大力支持农业合作化、产业化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推进全国“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落实和完善农村金融奖补政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稳定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稳步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健全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积极推进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健全主要农产品补贴和收储制度,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开展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试点,启动普通高中债务化解试点,扩大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范围,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

    三是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加快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持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支持“985工程”、“2011计划”等重大项目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推动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互衔接,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重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适当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推动实施重大疾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研究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央财政将继续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地方各级财政也要落实资金来源渠道,特别是要按规定将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本,着力支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推进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扎实推进游牧民定居工程。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继续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支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播体系建设,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推动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负担,提高居民福利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巩固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成果,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促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四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经对外交流合作。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继续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加强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库建设,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首次向全国人大报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积极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适时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推进资源税改革,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深化财经对外交流合作,开展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推动中欧、中英、中德、中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加强与主要新兴经济体政策协调,积极参加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东亚财金合作等机制,深化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全方位合作,积极稳妥开展关税谈判和政府采购协议谈判。

    五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继续做好修订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注册会计师法工作,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法、资产评估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立法工作。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上级财政要进一步提高转移支付预算指标提前下达的规模和比例,地方各级财政要完整编报上级财政的各项补助收入,加强基本支出管理,推动项目滚动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支出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健全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制度并逐步推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两基”建设,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健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体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全面推行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抓好审计准则的实施,强化乡镇财政监管职责。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深化国债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抓紧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积极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深化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完善财政收支统计分析系统,建设地方预算执行数据中心,做好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等现有业务系统的升级优化与应用工作,健全网络基础设施,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狠抓增收节支,在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基础上,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应收尽收,坚决防止收取“过头税”、“过头费”,加强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财政监督,建立健全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财税政策特别是民生政策有效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的日常监督,逐步建立预算监督信息共享和情况反馈机制。

    六是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能力建设,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管理机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强作风建设,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深入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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