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张昊
每经记者 张昊
近期因市场对“一号文件”预期升温,主营农资连锁经营业务的辉隆股份(002556,收盘价7.32元)受到资金高度关注。然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查阅辉隆股份大宗交易数据时发现,近期该股数笔大宗交易显得不同寻常:9月4日~11月14日,机构席位8次出现在大宗交易平台上,每次都是前一日买,相隔一日卖,前后两次买卖数量相等、价差仅为一分钱。如果将相邻两次买卖算作一次 “折腾”,那么机构在3个月内已折腾4个来回。
机构为何热衷这样来回折腾?是机构与股东联手拉抬股价还是背后另有其他目的?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3个月内反复“一分钱”对倒
在近期大宗交易市场上,发生在辉隆股份身上的数笔大宗交易引起各方注意。《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后发现,9月4日,华泰证券南通如东人民路营业部卖出辉隆股份70万股,买入接盘方是一个机构专用席位,成交价为5.08元,当日辉隆股份收盘价为5.52元,大宗交易成交价较收盘价折价7.97%。
70万股成交量、7.97%的折价率在大宗交易市场上不足为奇,然而,9月6日,辉隆股份再现大宗交易。当日,一家机构专用席位卖出辉隆股份70万股,买入的席位是华泰证券合肥长江东路营业部,而成交价只比4日成交价高1分钱即5.09元,数量则和4日成交量完全一致。
如果上面这一个来回还可以称为偶然,那么之后发生的事情就已将偶发变成常见。
9月18日、20日、24日和26日,华泰证券南通如东人民路营业部反复和机构席位来回倒腾辉隆股份,价差仍是一分钱。
11月12日,华泰证券南通如东人民路营业部又以4.88元的价格卖出辉隆股份79万股,而买入方仍是机构,成交价格为4.88元;14日,上述营业部从机构手中买回79万股,成交价照例比12日高1分钱,为4.89元。
记者注意到,机构与华泰证券相关营业部来回折腾四次,基本都是营业部先向机构卖出一定数量的辉隆股份,两天后,营业部再从机构手中买回同等数量股票,且成交价均比前次要高1分钱。
营业部:目的或为享受税收优惠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机构与营业部四度来回折腾,四个来回筹码最终都交到营业部席位上。
查看辉隆股份股价走势图,9月4日开始第一次折腾时,股价在5.5元一线;9月中旬至11月下旬,辉隆股份自6元一线下跌至5元一线,不过在11月14日出现目前为止的最后一笔倒腾后,在市场对“一号文件”预期升温背景下,辉隆股份公司股价由5元一线上涨,至12月11日摸高至7.80元。
辉隆股份在大宗交易平台上出现的前述现象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呢?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首先电话联系了辉隆股份董秘邓顶亮。邓顶亮称,公司首发前自然人股东数量占比较多,上述营业部席位应该是前期限售股解禁后自然人股东的减持行为。对于作为接盘方的机构,则并不清楚其背景。
当记者问及为何出现同一营业部席位与机构连续以1分钱价差进行同等数量来回买卖时,邓顶亮称,这是交易者自身行为,他也不清楚具体原因。
为了进一步探寻上述蹊跷大宗交易背后真相,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联系了上述事件当事方之一的华泰证券南通如东人民路营业部负责大宗交易业务的陈姓人士。该人士表示,他也关注到了辉隆股份的大宗交易,因为辉隆股份限售股股东比较多,在该营业部进行交易是这些股东直接与机构联系的。
当记者问及为何上述交易,机构与营业部席位之间始终是以一分钱的差价进行等量股份的来回买卖时,他表示,这可能是“过桥减持”,解禁限售股减持在江苏地区有优惠,如果限售股股东在本地区减持可以得到政府返还的税款。因为个人投资者已经解禁的限售股减持所得必须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在当地营业部减持,地方政府会把其中的部分税收返还给个人。他表示,当前出现上述减持的原始股股东或认为辉隆股份价格比较低,此时卖出不划算,因此先在大宗交易中卖给机构,先享受到政府的奖励,然后再将股票接回来,还能做个差价。
各地出政策吸引客户当地减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按相关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60%上缴国库,对留存部分(入库金额×40%),在扣除国家规定的其他上缴比例后,可由各地方政府处理。
在记者从华泰证券获取到一份《限售股减持个税优惠政策》的资料中中,其中载有关于地方政府出台的奖励政策,即由于向限售股个人客户征收的所得税是一项新税种,可以增加地方税收收入,因此各地政府针对限售股个人客户征收所得税,纷纷以奖励形式出台优惠政策,吸引限售股个人客户到当地证券营业部进行减持。
根据交易规则,机构席位是指基金、券商自营、社保、券商理财、QFII专用席位以及保险机构租用席位等机构投资者买卖证券专用席位。如果的确是机构席位主动配合限售股股东进行过桥减持,这些机构席位行为是否合规?《每日经济新闻》将继续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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