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幕何方(化名)发自开封
每经记者 幕何方(化名)发自开封
开封市北土街9号,破旧不堪的旧楼门口,凌乱地堆放着各种式样的自行车,停运很久的老式电梯,依稀可以窥出这栋旧楼往昔的繁华。
入口处的整容镜上残留着“开封信托,实业报国”的繁体字样,曾经显赫一时的开封市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开封信托),在这栋旧楼里留下的痕迹甚为稀少,这是一家几乎被开封人遗忘了的“老国企”。
然而,由于“陕西建行金融牌照倒卖案”(详情见本报2012年4月11日《陕西建行2.8亿债讼未了 又涉转让“金融许可证”被立案》报道)被立案侦查,作为涉案主体的开封信托亦被卷入其中,成为西安警方的侦查对象之一。
2000年7月7日,由开封市政府成立的“开封市人民政府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开封信托清算组),负责对开封信托进行清算。尔后,其经历了长达12年的马拉松式清算,迄今未能结束。
不仅如此,随着开封信托与陕西建行下属机构签署的 “阴阳协议”面世,诸多交易细节亦逐渐浮现,同时牵出开封市以及开封信托清算组出具的相关索款公函,正是这些公函掩盖了上述“阴阳协议”的存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同时获悉,开封信托清算组现任组长为开封市的一位领导,该讯息亦得到开封信托清算组成员王磊的证实。记者向其求证上述讯息时,其告知“清算组的机构还没调整”。
12年清算局未了
北土街9号的这栋旧楼,除了两面整容镜残留的“开封信托”字样外,很难再找出开封信托的痕迹。当地人士告知,当年的开封信托效益很好,公司的经营亦很红火。
然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取到的一份文号为 “济银发[2000]320号”的文件显示,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称 “开封信托严重违规经营,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决定撤销你公司,收缴你公司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同时,文件还要求河南省人民政府组织成立清算组,对开封信托进行清算。清算期间,清算组行使公司管理权,清算组组长行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权。
然而,耐人寻味的是,上述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的文件印发于2000年7月17日,文件保密级别为“2000年7月20日前绝密”。事实上,开封市人民政府早在人民银行文件下发之前就成立了开封信托清算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取到的文号为“汴政文[2000]127号”文件显示,开封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开封市信托投资公司清理整顿工作清算组”,文件称根据人总行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开封市信托公司的清理整顿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上述清算组。
开封市政府的上述文件印发时间为2000年7月7日,亦抄送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的上述保密文件则印发于2000年7月17日,其中缘故则不得而知。
自此往后,开封信托开始了长达12年的马拉松式清算。对此,开封信托清算组成员王磊对 《每日经济新闻》回应称,“(清算)跨度12年长的,国内不只是我们一家。”
据其透露,开封信托的清算工作基本已经结束,就是因为这些方面(开封信托西安证劵营业部,详情见本报2012年4月19日 《陕西建行倒卖金融牌照案如期侦查 证劵营业部“原罪”浮现》报道)的原因,导致整个清算工作未能完全结束。
“现在清算还没有结束,没有办法出清理报告。”同时,对于因陕西建行下属机构与开封信托之间 “转让、挂靠证券营业部”,而被西安警方立案侦查一事,王磊表示,截至目前,尚未接到西安警方的传讯。
“倒卖金融许可证,这个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怎么会存在倒卖呢?”王磊称。
“独立清算”涉嫌违法?
据王磊透露,开封信托公司清算期间,是将开封信托本部与开封信托西安证券营业部分开各自独立清算。
记者获取到开封市人民政府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于2003年7月4日发布的一份公告显示,开封信托清算组决定对原开封信托西安证券营业部剥离转让后的资产负债进行独立清算,其将对法人债务进行债权申报,确认和债务偿付。
“独立清算也是照顾西安债权人的利益,当时准备把这些资产清理出来以后,平均分给各位债权人,结果最后没有达成一致。”王磊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对开封信托的上述做法,陕西树理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振凯表示,营业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它没有对外承担责任的能力,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公司法》相关清算的规定,难以自圆其说。
“开信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只要债权顺序相同,就应当公平对待,按照同一顺序和比例进行清偿,无论债权人和开信公司的哪一个分支机构发生业务关系,所产生的债权债务都应当统一由清算组进行清算,否则是不公平的也是非法的。”
面对记者 “独立清算的法律依据”的提问,王磊表示,独立清算还是整体清算,追究这个东西意义不大。“我进来的时候,它们就是这种状况。至于说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们这样讲,我也只能给你讲。”
事实上,开封信托清算组将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独立清算”,亦有其难言之隐——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实质上并非是开封信托的。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前的调查,陕西建行下属机构与开封信托签署的“阴阳协议”(转让协议、补充协议,详情见本报2011年4月7日《祸起国债投资 陕西农信社追债建行2.8亿》报道)显示,陕西建行下辖的“证券营业部”名义上转让给了开封信托,实质上却是挂靠在开封信托名下,其产权仍归属于陕西建行方面。
明面上的“转让协议”称,陕西建行方面将“证券营业部”转让给开封信托,而背地里的“补充协议”却规定,“证券营业部”挂靠在开封信托名下自主经营,营业部的所有权并不转移。
对开封信托而言,要承担挂靠营业部的债务,其显然是不乐意的。事实上,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的清算整顿,陕西建行方面并非是袖手旁观。
文号为“建陕报[2002]122号”文件显示,陕西建行于2002年5月成立工作组全面接管了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知情人士表示,即便是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的清算工作,亦是开封信托挂名,陕西建行的人士参与。
离奇的3600万索款公函
开封信托与陕西建行下属机构签署的“阴阳协议”面世后,双方“合作互惠”的诸多交易细节逐渐浮出水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开封信托公司以及后来的开封信托清算组与陕西建行之间,已远远超越了“合作伙伴”的关系。
这一切,在开信西安证劵营业部自营股票资金的归属问题上,表现得淋漓尽致。甚至于,开封市政府后期出具的数份公函,当前亦难逃“伪证”嫌疑。
时间回溯到2007年6月28日,开封市人民政府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向“华融证券公司(西安)证券营业部”,发出了名为“关于请求尽快划转原开封市信托投资公司西安证券营业部自营股票资金的函”。
上述函件中,开封市人民政府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称其对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的股票自营资金进行处置
(详情见本报2012年4月19日 《陕西建行倒卖金融牌照案如期侦查 证劵营业部“原罪”浮现》报道),变现余额3600余万元,现存放于贵部。函件称,“该部分资产是我清算组进行清算分配的核心资产,由于上述现金资产至今无法从贵部支取,致使清算资产分配方案无从落实,清算分配工作被迫中止,现请求贵部办理上述股票资金的划转手续。”
与此同时,西安市公安局提取的一份名为“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尽快划转开封市人民政府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清算资金的函”的函件,该函件亦要求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尽快协助开封信托清算组支取3600余万元的变现资金。
开封市人民政府还在上述函件中担保称,“开封信托清算组支取该笔资金后,如有遗留问题我们负责解决。”该函件的发出时间为2007年9月3日。
与开封市人民政府“担保”对应的是,开封信托公司与陕西建行签署的“阴阳协议”,该“补充协议”明确规定,陕西建行下属的证券营业部,实际是挂靠在开封信托名下自主经营,营业部的所有权并不转移。
不仅如此,开封市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三方,签署的“协议书”中,亦明确告知上述证券营业部归属于陕西省建行,由开封信托清算组代陕西省建行将其转让给德恒证券。
该上述三方的“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02年7月11日,而开封信托清算组划转营业部资金函件的时间为2007年6月28日,开封市人民政府函件的发出时间则为2007年9月3日。
也就是说,开封市人民政府和开封信托清算组在知晓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归属陕西省建行的情形下,还索要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自营股票账户变现的3600余万元的资金,其背后原因疑云重重。
来自西安警方的调查证据显示,开封信托清算组在建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开设了账户,将要回来的3600余万元资金存放于此。“至于有多少钱在那放着,将来法院怎么判决,我们就怎么执行。”王磊称。
“订悦2013”—— 《每日经济新闻》大征订活动,订报有礼。http://www.nbd.com.cn/corp/2013dingyue/index.html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