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侯捷宁
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总体状况报告首次发布
股东决策参与权保护程度明显提升
■本报记者 侯捷宁
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满意度正逐步改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27日发布的《2011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总体状况》显示,2011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满意度指数总得分为64.04分,决策参与权满意度指数得分为66.27分,知情权满意度指数得分为62.61分,投资收益权满意度指数得分为59.94分,分别较2010年度增长了11.78%、16.46%、4.60%,6.94%。由此可见,2011年度投资者对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满意度有所改善,此外,相比2010年度,逾六成的投资者认为2011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知情权保护状况有所好转。
调查显示,201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平均得分为72.04分,最高分为85.15分,最低分为38.76分 ,中位数为72.65分;在一级分类指标中,知情权保护状况表现最优,得分为81.65分,决策参与权得分为69.65分,位居第二,而投资收益权保护状况指标表现不佳,平均得分为63.39分。从得分差异来看,投资收益权得分标准差最大,决策参与权得分标准差次之,知情权得分标准差最小。说明在投资收益权保护方面上市公司间表现差异性较大,两极分化现象严重,而决策参与权、知情权得分差异相对较小。
从变化趋势来看,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从2003年至2011年呈逐年改善之势,201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客观评价得分为72.04分,较2010年的71.04分增长了1.41%,较2003年度的56.20分增长28.19%,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整体状况不断提升,且近9年来增长幅度近3成。
从各分指标来看,上市公司股东决策参与权的保护程度指标的得分提升明显,股东知情权的保护程度指标得分处于较高水平并逐步增长,投资者收益权保护程度得分受上市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回报股东意愿的影响,其提高相对于其他两个指标并不明显。
此外,报告指出,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五方面:一是上市公司的诚信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二是股东大会开通网络投票比例仍然偏低;三是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约束仍然偏弱;四是上市公司主动性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仍然欠缺;五是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规范化仍有较大提高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