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吴晓灵:网络借贷市场火热源于金融压抑

    每经网 2012-11-09 19:16

    每经记者 胡群 发自北京

    风乍起,吹皱一池秋水。网络借贷市场近来犹若一池秋水,而将其吹皱的是红杉资本向国内第一家个人互联网借贷公司注入巨资。就在媒体透露红杉注资网络借贷公司的当晚,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称,网络贷款公司的金融创新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谨防非法集资。

    11月8日,有媒体指出,红杉资本已向国内第一家个人互联网借贷公司拍拍贷注入2500万美元。这是继阿里巴巴将阿里金融信贷扩容,中国平安马明哲推出陆金所,人人网4900万美元注资“Social Finance”之后,国内网络借贷市场的又一重大事件。

    “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敏感资本已认识到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大背景下,网络借贷市场这一创新金融模式的广阔前景。”北京市未名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庆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道。

    “网络贷款要防止非法集资”

    11月8日晚,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表示,网络贷款要警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她特别提到人人贷的违规,明确指出签约借贷、再债权转让是非法吸收存款,

    “网络贷款要防止非法集资,贷款中介的标志是借贷双方直接签约,出让股权是变相吸收存款。”吴晓灵称。

    吴晓灵还特别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有明确规定。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网络本身就已是媒体,在网络借贷平台上的人数众多,甚至成千上万。”吴晓灵称。

    在吴晓灵看来,贷款中介的标志,是借贷双方直接签约。但是一些人人贷公司比较典型的做法是,中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贷款出去,借款人也是自然人,从法律来看是两个自然人的合约,但是中介公司以个人自然人名义把贷款卖出去,同时承诺在一定时期内还本付息,风险由自己承担。而这种模式,恰恰是最高法院对于非法集资的定义。

    鱼龙混杂的p2p根源在于金融压抑”

    “我预测,这些网络小贷公司要被堵邪门,开正门了。”知名金融人士刘擎向记者指出,人人贷借鉴国外模式,但人家国外是发牌照的,受监管部门监管,而目前国内则不然。

    长期关注金融领域的杜庆春律师称,目前,p2p的现状是鱼龙混杂,有纯粹的民间借贷平台,也有以此为遮掩的地下钱庄、影子银行。但这里有对传统行业利益格局的冲击,也有业务模式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的合法性问题。

    “吴晓灵的讲话实际已经指出了问题所在,这表明监管机构的敏感。我认为长期看,p2p必须走标准化的牌照之路才能获取完全的合法性,否则极有可能因为缺乏监管而导致系统风险的触发,从而使该模式难以为继。但另一方面,行业准入和管制的结果也可能从根本上限制这一模式的市场自由度,使其实际上缺乏生存空间。”杜庆春向记者疏导。

    实际上,在11月8日晚,吴晓灵还指出,目前小贷市场,包括网络借贷市场之所以火热、受资本关注,根源在于金融压抑,这充分反映出中国目前金融改革还不到位,但一切金融创新都要在法律框架下实行,否则就极易陷入非法集资的泥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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