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汉商集团新举牌方现违规交易

    2012-11-08 00:58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记者 曾剑

    继昨日宣告举牌汉商集团(600774,收盘价9.02元)之后,江斌、刘艳玲再一次成为市场瞩目的焦点。不过这一次是因其在举牌过程中存在短线交易行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同时注意到,江斌、刘艳玲在举牌汉商集团后3日未通知上市公司也已涉嫌违规,加上此次短线交易行为,两人频频触及交易规则的红线,着实令人不解。

    汉商集团今日公告,截至10月26日,一致行动人江斌、刘艳玲、恒基实业合并持有公司股份888.46万股,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10月29日至31日,江斌合计买入公司股份20.19万股,均价为8.71元/股,最低买入价为8.48元/股;10月31日,刘艳玲以8.87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股份6846股,11月1日,江斌以8.88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股份9246股。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其行为将构成短线交易行为,交易所得收益归该上市公司所有。

    汉商集团董事会表示,按照此次短线交易的最高卖出价与最低买入价以及成交股数配比的计算方法,江斌等人此次短线交易共获得收益3669.94元。董事会将督促江斌和刘艳玲将上述短线交易收益划入汉商集团账户,并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事实上,江斌、刘艳玲昨日才出现在汉商集团的公告中。汉商集团昨日公告,截至10月26日,江斌、刘艳玲及其控制的恒基实业已经累计持有公司5.089%的股份,成为公司除大股东、“卓尔系”以外的第三大持股集团。

    值得一提的是,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监管部门报告,并通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而江斌等在10月26日即已过持股红线,一直到11月5日才通知汉商集团,这样的行为似乎也涉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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