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当地权威部门获悉,上海宝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立)实际控制人蔡芝法已于9月12日逃跑,案件类别为“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约2.5亿元。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田甲 发自上海
每经记者 田甲 发自上海
昨日 (10月30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了《杭州银行曝6000万汇票案 事涉钢贸企》后,记者又了解到一些最新进展情况。
记者从当地权威部门获悉,上海宝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立)实际控制人蔡芝法已于9月12日逃跑,案件类别为“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约2.5亿元。
随着蔡芝法的出逃,多家沪上银行将面临到期产生不良信贷资产的危险。其中,杭州银行上海分行就已为到期无法支付的约6000万元汇票进行了垫款,这反映出杭州银行在风险控制方面的监管不力。
蔡芝法涉嫌合同诈骗
《每日经济新闻》调查发现,蔡芝法54岁,上海人,籍贯浙江杭州市萧山区,从事钢材生意已经20多年,曾担任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钢铁贸易商会副会长。不过,自今年10月消失一事传开后,他的名字在商会领导名单中也跟着消失了。
据可靠信息,蔡芝法逃跑日期是9月12日,在逃类型被定性为刑拘在逃,案件类别是合同诈骗案,涉案资金2.5亿余元。蔡芝法登记持有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和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
记者了解到,9月11日,蔡芝法的妹妹到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派出所报案,称蔡芝法失踪。昨日记者联系上该派出所,有关负责人称“人还没有找到”。
蔡芝法在上海宝立的合作股东上海都林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来学樵告诉记者,上海宝立的运营已经瘫痪。
来学樵介绍,他的公司持有上海宝立30%的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他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至于蔡芝法的出走,“圈内都传开了,挺意外的,之前没任何征兆。”
今年2月杭州银行上海分行在对上海宝立的第一份授信审查意见书中曾指出,2006年至2007年,蔡芝法曾因涉赌问题被兴业银行发现。不过来学樵告诉记者,“没看出来他有什么不良嗜好。”
记者获得的一份内部书面材料显示,蔡芝法名下有4套房产,一套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两套位于旅顺路,还有一套位于牡丹江路1288号601-602室,是上海宝立一分公司的办公场所,另外他还有一辆价值175万元的奔驰轿车。
涉案资金约2.5亿元
“2011年6月起,犯罪嫌疑人蔡芝法利用上海宝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开具虚假仓单,骗取上海安悦汽车物资有限公司等公司2.5亿余元资金后逃匿。”这是有关部门对蔡芝法案件的简要描述。
也就是说,上海宝立及其实际控制人蔡芝法于2011年6月就开始布局,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资金,直到近期出逃。
上述杭州银行上海分行的审查意见书也称,2011年经营活动现金流为净流入,无新增对外投资,筹资规模仍在增加,过度授信情况明显。
杭州银行于2011年11月22日查实,上海宝立当时有10笔授信,共涉及8家银行,且上述授信额已全部用足。
从担保措施看,采用商商银模式的银行有3家,授信额合计1.29亿元,商商银对象全部是上海安悦汽车物资公司,起始时间集中在2011年6月9日至2011年10月1日期间,和上述案件描述中的 “2011年6月”时间点吻合。
记者拿到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29日,上海宝立在银行的借款余额为2.49亿元,其中贷款8000万元,承兑汇票1.54亿元,票据贴现1455.9万元。
与此同时,上海宝立目前在银行欠息4笔,合计141.3万元。此外,票据业务到期不能兑付造成的银行垫款共计12笔,合计6445.9万元。
昨天,《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了上海市公安系统对此案件的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有关消息不便对外透露。
杭州银行风控现漏洞
蔡芝法出逃事件的背后,更深层次的问题指向杭州银行的风险控制机制。
今年2月,杭州银行上海分行对上海宝立1亿元授信申请进行了否决,却又很快改变了审查结果,提供了6000万元的授信。
在更早的2011年11月,杭州银行上海某支行出具的杭州银行公司信贷客户年度授信报告中,称蔡芝法“行业经验丰富,在上海国企管理层之间有较广的人脉,为人本分,注重名望”。
记者对上述权威部门提到的宝立的关联公司 “上海宝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工商局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负责人龚瑞丽。
而记者获得的一份内部书面材料显示,上海宝立2000年8月成立时,最初的两个股东就是蔡芝法和龚瑞丽。直到2010年12月,龚瑞丽将全部股权转让给上海都林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部门登记的办公地点显示,上海宝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大柏树分公司的营业场所是曲阳路789号A座212室,和上海宝立第二分公司的营业场所曲阳路789号A座211室紧挨着。
然而,记者查阅杭州银行上海某支行出具的授信报告第16页,上海宝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借款人是否有关联关系一栏,却写的是“无”。
该行高层已经意识到贷后管理的问题。杭州银行总行高层近期在讲话中指出,“贷后管理可谓是我行信贷管理流程中的‘最短板’,不重放更不重管”。
讲话中称,“根据监管的要求,贷款资金的跟踪应对贷款全额跟至流出集团关联体为止,但是,有的客户经理仅跟踪部分,有的只跟踪一手,流入关联企业后便不再跟,有的甚至根本不去了解资金的去向。此外,也有些客户经理跟踪资金了,知道被挪用了,但隐瞒不报,‘睁一眼、闭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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