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家电行业净利润增长平均值为负14%情况之下,澳柯玛却实现了前三个季度主营收入下滑2.14%而净利润却同比增长174.81%的“奇迹”。业内人士对重组后的澳柯玛出现的营收和净利的冰火两重天现象表示质疑。
此外,分析人士指出,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和大股东在限制转让期内减持股份涉嫌违规。而大股东顶着违规风险减持,也是迫于资金的压力的无奈。
营收净利冰火两重天
根据澳柯玛三季报,1月至9月份主营收入32.29亿元,同比下滑2.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708.37万元,同比增长174.81%。虽然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下滑10.15%,但却实现净利润1655万元。
澳柯玛证券代表季修宪告诉记者:“今年业务增长主要来源于主营收入增长,去年基数较小,今年综合毛利率上升3个点。”
虽然澳柯玛短短半年取得骄人成绩,然而其是否已经恢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遭到业内质疑。
但业内观察家刘步尘表示:“在过去的三个季度,无论产品还是市场,澳柯玛做了什么给予澳柯玛逆市实现利润增加175%这样的变化,没有明显感觉到。”
他认为:“虽然澳柯玛通过整合和剥离非主营业务后,费用大大降低了,从而增厚利润,但是在目前的家电市场环境下,实现翻两倍增长并不容易。如果单纯通过降低成本费用实现利润增长,而没有强劲可持续的主营支撑,明年澳柯玛的盈利能力或将又开始下降。如何在竞争充分的行业中提升主营盈利能力是当务之急。”
大股东违规减持
在澳柯玛发布季报的前几日,22日青岛投资大幅减持,减持股份数占总股本的2.93%,套现5000万元,截至目前,青岛投资已累计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6.88%。但公司就这一行为并未及时进行披露,或涉嫌违规减持。
根据《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高于5%股份就应该进行及时进行披露。而澳柯玛未及时履行公告义务,24日该公司发布《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就信息披露不完善向投资者道歉。
此外,青岛投资减持时间也颇为敏感,恰在发布季报的前三日。《证券法》第86条相关规定,要求在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青岛投资的减持行为已经触及红线,有违反限制期内禁止买卖股票的嫌疑。如果经查确实违反规定,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臧小丽表示。
记者致电青岛投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澳柯玛的业务已经进入有序生产销售轨道。”对于是否继续减持,对方没有明确否认。对于减持原因,其表示:“公司对于资金的需求。”
澳柯玛高位减持偿还债务
重组后的澳柯玛,虽然通过原大股东澳柯玛集团部分房产土地、商标等资产转让、变现以及选择优质经营性资产注入等措施,解决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然而澳柯玛仍然面临严峻的资金压力。
根据三季报,澳柯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亿,同比减少7.56%。截至9月30日,澳柯玛资产总计27亿,负债合计20亿,资产负债率高达75%。
一位分析人士指出:“澳柯玛75%的负债率在家电业较高,是不健康的指标,存货较多,同时盈利能力跟不上,回款困难,将给企业带来极大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青岛投资同意为公司的银行借款6.1亿元提供担保,澳柯玛提供名下所有的170个商标质押给青岛,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责任履行期限截止到今年12月。
业内人士表示:“大股东责任履行期限将至,频繁冒违规风险频繁高位减持,有加快上市公司银行贷款清偿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