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为赌博网站买卖“网络银子”,浙江温州一个名为“阿意集团”的网络“银子商”团伙在短短两年内获利1600余万元。
通过为赌博网站买卖“网络银子”,浙江温州一个名为“阿意集团”的网络“银子商”团伙在短短两年内获利1600余万元。温州龙湾区法院日前宣判,该团伙犯下开设赌场罪。团伙首犯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其余多名被告也均被判刑。
自2010年以来,“80后”青年章某明知欧乐棋牌等三个网站利用网络游戏平台进行网络赌博活动,仍先后纠集刘某等16人组成犯罪团伙,专门从事买卖和兑换网络游戏虚拟币活动,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短短两年,该集团涉案赌资达3亿余元,非法获利1600余万元。
经审查,章某等人注册QQ号及上述游戏网站的账号,之后通过发送手机短信、QQ信息的方式向玩家推荐游戏网站的网址以及“银子商”的银行卡账号信息,指导玩家下载游戏网站客户端、注册及兑换虚拟币,再通过玩家口口相传,在玩家中具备一定知名度后,再组织、教授玩家到相关游戏网站以“牛牛”、“梭哈”、“麻将”等形式进行赌博。
法院审理认为,章某等人明知参赌人员在欧乐网站等游戏网站参与赌博游戏,仍然提供帮助,促成上述网站顺利运转,主观上与赌博网站具有犯意联络,客观上实施了帮助行为,可以认定系明知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仍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属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故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