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结束的国务院部门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工作中,证监会共取消和下放了32个行政审批项目,而据记者了解,还有10个行政审批项目正研究取消或下放,目前处于沟通和征求意见过程中。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确保松绑项目落实到位,并继续开展行政审批项目评估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审批机制,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
自2001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至今,证监会已分六批累计取消136项行政审批项目。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深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证监会将继续从以下方面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调整的后续工作。
一是妥善做好过渡安排,确保取消和下放项目及时落实到位。对于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不再进行变相审批。对于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若干情形和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核准等9个项目,将通过完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并加强事后监管的方式进行后续管理,无须向证监会报备;对于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变更公司形式等9个项目,由于涉及较多后续监管,需要报备,但报备均为事后行为,不进行前置审批;对于保荐代表人注册等7项涉及市场运行秩序、需要加强行业自律的事项,将交由相关社会组织实施行业自律管理。对于授权派出机构审批的10个项目,证监会已制定了过渡安排和下放后的具体管理措施,将通过制订审核指引、加强交流和指导等方式确保各派出机构的审核工作遵循同一标准,审慎实施。
二是持续开展行政审批项目的评估和清理工作。根据证券市场改革发展的需要拟新设行政审批项目的,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论证,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要继续认真清理并规范现有行政审批项目,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证券市场发展的作用。适合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工作和管理服务事项,将通过委托等方式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审批机制,推进“阳光审批”。证监会将公告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设定依据,明确后续管理方式和工作衔接。近期将抓紧推动并购重组审核进程公开,提高行政许可审核的公开化程度。
四是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